高三作文10000字
首页 > 高中作文 > 高三 > 10000字作文 > 正文

我和刘乐在E中骑单车的日子_10000字

文章摘要:高三作文10000字:怎么写好我和刘乐在E中骑单车的日子10000字作文?刘乐这个人不简单,一幅永远关公红色招牌脸蛋着实让我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佩服至极五体投地,我曾给他说过你小子适合干交警,在那一站就是一红灯,还有就是开车不用打转向灯,探出脑袋往后看看就行。古人云:红色乃忠义之象,刘乐确实如此,在我的哥们当中,他既有狗一样的的忠诚(虽然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又有熊一样的体魄,要说他的肌肉骨骼之棒在我的几个哥们之间真是无人能及连我都自叹不如。以下是周冠男写的《我和刘乐在E中骑单车的日子》范文;

  • 作者:周冠男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100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127段叙写
  • 更新:2022年01月01日 20时02分

刘乐这个人不简单,一幅永远关公红色招牌脸蛋着实让我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佩服至极五体投地,我曾给他说过你小子适合干交警,在那一站就是一红灯,还有就是开车不用打转向灯,探出脑袋往后看看就行。

古人云:红色乃忠义之象,刘乐确实如此,在我的哥们当中,他既有狗一样的的忠诚(虽然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又有熊一样的体魄,要说他的肌肉骨骼之棒在我的几个哥们之间真是无人能及连我都自叹不如。

刚上高一时候刘乐花整整一百块钱买一小破手表,每天早上找我上学的时间点比公鸡打鸣还准,我们学校早上七点四十上早自习,我保证他七点五分准时到我家报道,小点卡的跟中央电视台是的。

那时西甲联赛打的正劲暴十足,进展的如火如荼,央视的独家转播第一次让我对西班牙足球联赛产生了浓厚兴趣,有时晚上熬夜看球赛导致早上长睡不起刘乐就会狠砸我家大门,可他一砸我家大门我醒不了我爸就醒了。而且老爸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去砸我房间的门。

所以多年以后的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不经意间很欣然的回想起这样一幅情景:

刘乐站在大门外边砸大门边喊:远哥,上学啦!”而老爸则站在我房间门外边敲门边说:“我的小祖宗,起床啦!”。然后我就会像是电影里的快放镜头一样,飞快的穿衣穿鞋拎上书包脸也不洗牙也不刷骑上单车就和刘乐飞一样消失在街道尽头。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E中坐落于Y县的最南头,而我们两家则住在Y县的最北头,虽然是对立方向,但我们两家到学校没有直达可通的公路可走,道路曲曲折折七扭八歪像是人的花花肠子又像是一个个来回叠加而成的“之”字。外加Y县人口众多车辆繁忙,小小的县城道路时常造成交通拥挤。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路途中,我们像是战场上的士兵全副武装浴血奋战才得以杀出一条血路以保全自己大架归来,可每次回到家,就像是一堆剃掉骨头的烂肉往床上一躺便不醒人事。

怎么给你们形容这个上路穿行的过程呢?好比被人吃下的食物,本来挺好个营养物,经过口腔的咀嚼,胃的蠕动,小肠的消化吸收大肠的垃圾存储运输,最终伴随着几个响雷和一场暴风骤雨失魂落魄的降临到这个世界上。

我俩没事的时候喜欢骑着单车在无人的公路上狂飙,最好是选在冬天早上,人少车少,可以尽展各自车技。为了使我俩狂飙速度达到最好纪录,我们会特意创造一些条件,比如说故意等到七点三十再启程出家门,或者在半路上停下来说段笑话或是背段英语课文什么的(现在想想就感觉那时特幸福),然后卡最后几分钟一路狂奔至学校。我算过,从我家红绿灯附近到达E中,如果骑车在无人的街上奔,纪录是六分十五秒,四十五秒锁车进班,整个过程也就七分钟的时间,所以呢,在那些骑单车的日子里,我和刘乐经常是在家门口小吃一顿然后等到七点三十三准时出发每天和着铃声步入教室。

高一没分文理科之前我和刘乐同班同桌,那时候我们学校学生有走读有住宿,所以在上早自习的时候你可以想像这样一幅情景:每天早上当同学们都上完一节早读正准备上早自习的时候,我和刘乐才风风火火拖拖拉拉步入教室,然后把各自书包随便往桌子上一仍坐下来便大声读书

那时我俩给同学们的印象就是不伦不类吊儿郎当而又挺雷厉风行的俩帅小伙形象。我们前排那俩女孩经常在我们进入教室之后很夸张的伸出大拇指吃惊的对我俩说:“真准时啊!”

乐这个人比较腼腆,一般像这种情况下都是我亲自出马自嘲一翻:“其实,我们之所以和着铃声步入教室,是想让全体学生都知道,我俩是很守时并且很有时间观念的好学生。”

刘乐这人确实特腼腆,人特老师低调,不像那时候的我,人特高调,像郭敬明说的那样:以前我七七八八棱角很多,连走路都是张扬的。我斜挎着背包双手插在口袋里晃——注意,是晃,不是走——看见漂亮的女生就对她们笑。

但刘乐就不同了,怎么说呢,哎,说白了吧,他就是一蔫土匪。

他要是看到我这样写他非弄死我不成。

我感觉我这人特贫,但比起刘乐来,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他整个一铁公鸡一毛不拔,比如说,每次在外边吃饭,若是我请客,他定会狼吞虎咽酒足饭饱顺便把吃剩下的东西打个包拎回家什么的。若是他请客就不同了,他会这样对我说:“哎,远哥,好久没去那个小一

刘乐这个人不简单,一幅永远关公红色招牌脸蛋着实让我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佩服至极五体投地,我曾给他说过你小子适合干交警,在那一站就是一红灯,还有就是开车不用打转向灯,探出脑袋往后看看就行。

古人云:红色乃忠义之象,刘乐确实如此,在我的哥们当中,他既有狗一样的的忠诚(虽然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又有熊一样的体魄,要说他的肌肉骨骼之棒在我的几个哥们之间真是无人能及连我都自叹不如。

刚上高一时候刘乐花整整一百块钱买一小破手表,每天早上找我上学的时间点比公鸡打鸣还准,我们学校早上七点四十上早自习,我保证他七点五分准时到我家报道,小点卡的跟中央电视台是的。

那时西甲联赛打的正劲暴十足,进展的如火如荼,央视的独家转播第一次让我对西班牙足球联赛产生了浓厚兴趣,有时晚上熬夜看球赛导致早上长睡不起刘乐就会狠砸我家大门,可他一砸我家大门我醒不了我爸就醒了。而且老爸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去砸我房间的门。

所以多年以后的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不经意间很欣然的回想起这样一幅情景:

刘乐站在大门外边砸大门边喊:远哥,上学啦!”而老爸则站在我房间门外边敲门边说:“我的小祖宗,起床啦!”。然后我就会像是电影里的快放镜头一样,飞快的穿衣穿鞋拎上书包脸也不洗牙也不刷骑上单车就和刘乐飞一样消失在街道尽头。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E中坐落于Y县的最南头,而我们两家则住在Y县的最北头,虽然是对立方向,但我们两家到学校没有直达可通的公路可走,道路曲曲折折七扭八歪像是人的花花肠子又像是一个个来回叠加而成的“之”字。外加Y县人口众多车辆繁忙,小小的县城道路时常造成交通拥挤。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路途中,我们像是战场上的士兵全副武装浴血奋战才得以杀出一条血路以保全自己大架归来,可每次回到家,就像是一堆剃掉骨头的烂肉往床上一躺便不醒人事。

怎么给你们形容这个上路穿行的过程呢?好比被人吃下的食物,本来挺好个营养物,经过口腔的咀嚼,胃的蠕动,小肠的消化吸收大肠的垃圾存储运输,最终伴随着几个响雷和一场暴风骤雨失魂落魄的降临到这个世界上。

我俩没事的时候喜欢骑着单车在无人的公路上狂飙,最好是选在冬天早上,人少车少,可以尽展各自车技。为了使我俩狂飙速度达到最好纪录,我们会特意创造一些条件,比如说故意等到七点三十再启程出家门,或者在半路上停下来说段笑话或是背段英语课文什么的(现在想想就感觉那时特幸福),然后卡最后几分钟一路狂奔至学校。我算过,从我家红绿灯附近到达E中,如果骑车在无人的街上奔,纪录是六分十五秒,四十五秒锁车进班,整个过程也就七分钟的时间,所以呢,在那些骑单车的日子里,我和刘乐经常是在家门口小吃一顿然后等到七点三十三准时出发每天和着铃声步入教室。

高一没分文理科之前我和刘乐同班同桌,那时候我们学校学生有走读有住宿,所以在上早自习的时候你可以想像这样一幅情景:每天早上当同学们都上完一节早读正准备上早自习的时候,我和刘乐才风风火火拖拖拉拉步入教室,然后把各自书包随便往桌子上一仍坐下来便大声读书

那时我俩给同学们的印象就是不伦不类吊儿郎当而又挺雷厉风行的俩帅小伙形象。我们前排那俩女孩经常在我们进入教室之后很夸张的伸出大拇指吃惊的对我俩说:“真准时啊!”

乐这个人比较腼腆,一般像这种情况下都是我亲自出马自嘲一翻:“其实,我们之所以和着铃声步入教室,是想让全体学生都知道,我俩是很守时并且很有时间观念的好学生。”

刘乐这人确实特腼腆,人特老师低调,不像那时候的我,人特高调,像郭敬明说的那样:以前我七七八八棱角很多,连走路都是张扬的。我斜挎着背包双手插在口袋里晃——注意,是晃,不是走——看见漂亮的女生就对她们笑。

但刘乐就不同了,怎么说呢,哎,说白了吧,他就是一蔫土匪。

他要是看到我这样写他非弄死我不成。

我感觉我这人特贫,但比起刘乐来,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他整个一铁公鸡一毛不拔,比如说,每次在外边吃饭,若是我请客,他定会狼吞虎咽酒足饭饱顺便把吃剩下的东西打个包拎回家什么的。若是他请客就不同了,他会这样对我说:“哎,远哥,好久没去那个小一

刘乐这个人不简单,一幅永远关公红色招牌脸蛋着实让我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佩服至极五体投地,我曾给他说过你小子适合干交警,在那一站就是一红灯,还有就是开车不用打转向灯,探出脑袋往后看看就行。

古人云:红色乃忠义之象,刘乐确实如此,在我的哥们当中,他既有狗一样的的忠诚(虽然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又有熊一样的体魄,要说他的肌肉骨骼之棒在我的几个哥们之间真是无人能及连我都自叹不如。

刚上高一时候刘乐花整整一百块钱买一小破手表,每天早上找我上学的时间点比公鸡打鸣还准,我们学校早上七点四十上早自习,我保证他七点五分准时到我家报道,小点卡的跟中央电视台是的。

那时西甲联赛打的正劲暴十足,进展的如火如荼,央视的独家转播第一次让我对西班牙足球联赛产生了浓厚兴趣,有时晚上熬夜看球赛导致早上长睡不起刘乐就会狠砸我家大门,可他一砸我家大门我醒不了我爸就醒了。而且老爸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去砸我房间的门。

所以多年以后的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不经意间很欣然的回想起这样一幅情景:

刘乐站在大门外边砸大门边喊:远哥,上学啦!”而老爸则站在我房间门外边敲门边说:“我的小祖宗,起床啦!”。然后我就会像是电影里的快放镜头一样,飞快的穿衣穿鞋拎上书包脸也不洗牙也不刷骑上单车就和刘乐飞一样消失在街道尽头。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E中坐落于Y县的最南头,而我们两家则住在Y县的最北头,虽然是对立方向,但我们两家到学校没有直达可通的公路可走,道路曲曲折折七扭八歪像是人的花花肠子又像是一个个来回叠加而成的“之”字。外加Y县人口众多车辆繁忙,小小的县城道路时常造成交通拥挤。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路途中,我们像是战场上的士兵全副武装浴血奋战才得以杀出一条血路以保全自己大架归来,可每次回到家,就像是一堆剃掉骨头的烂肉往床上一躺便不醒人事。

怎么给你们形容这个上路穿行的过程呢?好比被人吃下的食物,本来挺好个营养物,经过口腔的咀嚼,胃的蠕动,小肠的消化吸收大肠的垃圾存储运输,最终伴随着几个响雷和一场暴风骤雨失魂落魄的降临到这个世界上。

我俩没事的时候喜欢骑着单车在无人的公路上狂飙,最好是选在冬天早上,人少车少,可以尽展各自车技。为了使我俩狂飙速度达到最好纪录,我们会特意创造一些条件,比如说故意等到七点三十再启程出家门,或者在半路上停下来说段笑话或是背段英语课文什么的(现在想想就感觉那时特幸福),然后卡最后几分钟一路狂奔至学校。我算过,从我家红绿灯附近到达E中,如果骑车在无人的街上奔,纪录是六分十五秒,四十五秒锁车进班,整个过程也就七分钟的时间,所以呢,在那些骑单车的日子里,我和刘乐经常是在家门口小吃一顿然后等到七点三十三准时出发每天和着铃声步入教室。

高一没分文理科之前我和刘乐同班同桌,那时候我们学校学生有走读有住宿,所以在上早自习的时候你可以想像这样一幅情景:每天早上当同学们都上完一节早读正准备上早自习的时候,我和刘乐才风风火火拖拖拉拉步入教室,然后把各自书包随便往桌子上一仍坐下来便大声读书

那时我俩给同学们的印象就是不伦不类吊儿郎当而又挺雷厉风行的俩帅小伙形象。我们前排那俩女孩经常在我们进入教室之后很夸张的伸出大拇指吃惊的对我俩说:“真准时啊!”

乐这个人比较腼腆,一般像这种情况下都是我亲自出马自嘲一翻:“其实,我们之所以和着铃声步入教室,是想让全体学生都知道,我俩是很守时并且很有时间观念的好学生。”

刘乐这人确实特腼腆,人特老师低调,不像那时候的我,人特高调,像郭敬明说的那样:以前我七七八八棱角很多,连走路都是张扬的。我斜挎着背包双手插在口袋里晃——注意,是晃,不是走——看见漂亮的女生就对她们笑。

但刘乐就不同了,怎么说呢,哎,说白了吧,他就是一蔫土匪。

他要是看到我这样写他非弄死我不成。

我感觉我这人特贫,但比起刘乐来,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他整个一铁公鸡一毛不拔,比如说,每次在外边吃饭,若是我请客,他定会狼吞虎咽酒足饭饱顺便把吃剩下的东西打个包拎回家什么的。若是他请客就不同了,他会这样对我说:“哎,远哥,好久没去那个小一

刘乐这个人不简单,一幅永远关公红色招牌脸蛋着实让我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佩服至极五体投地,我曾给他说过你小子适合干交警,在那一站就是一红灯,还有就是开车不用打转向灯,探出脑袋往后看看就行。

古人云:红色乃忠义之象,刘乐确实如此,在我的哥们当中,他既有狗一样的的忠诚(虽然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又有熊一样的体魄,要说他的肌肉骨骼之棒在我的几个哥们之间真是无人能及连我都自叹不如。

刚上高一时候刘乐花整整一百块钱买一小破手表,每天早上找我上学的时间点比公鸡打鸣还准,我们学校早上七点四十上早自习,我保证他七点五分准时到我家报道,小点卡的跟中央电视台是的。

那时西甲联赛打的正劲暴十足,进展的如火如荼,央视的独家转播第一次让我对西班牙足球联赛产生了浓厚兴趣,有时晚上熬夜看球赛导致早上长睡不起刘乐就会狠砸我家大门,可他一砸我家大门我醒不了我爸就醒了。而且老爸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去砸我房间的门。

所以多年以后的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不经意间很欣然的回想起这样一幅情景:

刘乐站在大门外边砸大门边喊:远哥,上学啦!”而老爸则站在我房间门外边敲门边说:“我的小祖宗,起床啦!”。然后我就会像是电影里的快放镜头一样,飞快的穿衣穿鞋拎上书包脸也不洗牙也不刷骑上单车就和刘乐飞一样消失在街道尽头。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E中坐落于Y县的最南头,而我们两家则住在Y县的最北头,虽然是对立方向,但我们两家到学校没有直达可通的公路可走,道路曲曲折折七扭八歪像是人的花花肠子又像是一个个来回叠加而成的“之”字。外加Y县人口众多车辆繁忙,小小的县城道路时常造成交通拥挤。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路途中,我们像是战场上的士兵全副武装浴血奋战才得以杀出一条血路以保全自己大架归来,可每次回到家,就像是一堆剃掉骨头的烂肉往床上一躺便不醒人事。

怎么给你们形容这个上路穿行的过程呢?好比被人吃下的食物,本来挺好个营养物,经过口腔的咀嚼,胃的蠕动,小肠的消化吸收大肠的垃圾存储运输,最终伴随着几个响雷和一场暴风骤雨失魂落魄的降临到这个世界上。

我俩没事的时候喜欢骑着单车在无人的公路上狂飙,最好是选在冬天早上,人少车少,可以尽展各自车技。为了使我俩狂飙速度达到最好纪录,我们会特意创造一些条件,比如说故意等到七点三十再启程出家门,或者在半路上停下来说段笑话或是背段英语课文什么的(现在想想就感觉那时特幸福),然后卡最后几分钟一路狂奔至学校。我算过,从我家红绿灯附近到达E中,如果骑车在无人的街上奔,纪录是六分十五秒,四十五秒锁车进班,整个过程也就七分钟的时间,所以呢,在那些骑单车的日子里,我和刘乐经常是在家门口小吃一顿然后等到七点三十三准时出发每天和着铃声步入教室。

高一没分文理科之前我和刘乐同班同桌,那时候我们学校学生有走读有住宿,所以在上早自习的时候你可以想像这样一幅情景:每天早上当同学们都上完一节早读正准备上早自习的时候,我和刘乐才风风火火拖拖拉拉步入教室,然后把各自书包随便往桌子上一仍坐下来便大声读书

那时我俩给同学们的印象就是不伦不类吊儿郎当而又挺雷厉风行的俩帅小伙形象。我们前排那俩女孩经常在我们进入教室之后很夸张的伸出大拇指吃惊的对我俩说:“真准时啊!”

乐这个人比较腼腆,一般像这种情况下都是我亲自出马自嘲一翻:“其实,我们之所以和着铃声步入教室,是想让全体学生都知道,我俩是很守时并且很有时间观念的好学生。”

刘乐这人确实特腼腆,人特老师低调,不像那时候的我,人特高调,像郭敬明说的那样:以前我七七八八棱角很多,连走路都是张扬的。我斜挎着背包双手插在口袋里晃——注意,是晃,不是走——看见漂亮的女生就对她们笑。

但刘乐就不同了,怎么说呢,哎,说白了吧,他就是一蔫土匪。

他要是看到我这样写他非弄死我不成。

我感觉我这人特贫,但比起刘乐来,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他整个一铁公鸡一毛不拔,比如说,每次在外边吃饭,若是我请客,他定会狼吞虎咽酒足饭饱顺便把吃剩下的东西打个包拎回家什么的。若是他请客就不同了,他会这样对我说:“哎,远哥,好久没去那个小一

刘乐这个人不简单,一幅永远关公红色招牌脸蛋着实让我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佩服至极五体投地,我曾给他说过你小子适合干交警,在那一站就是一红灯,还有就是开车不用打转向灯,探出脑袋往后看看就行。

古人云:红色乃忠义之象,刘乐确实如此,在我的哥们当中,他既有狗一样的的忠诚(虽然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又有熊一样的体魄,要说他的肌肉骨骼之棒在我的几个哥们之间真是无人能及连我都自叹不如。

刚上高一时候刘乐花整整一百块钱买一小破手表,每天早上找我上学的时间点比公鸡打鸣还准,我们学校早上七点四十上早自习,我保证他七点五分准时到我家报道,小点卡的跟中央电视台是的。

那时西甲联赛打的正劲暴十足,进展的如火如荼,央视的独家转播第一次让我对西班牙足球联赛产生了浓厚兴趣,有时晚上熬夜看球赛导致早上长睡不起刘乐就会狠砸我家大门,可他一砸我家大门我醒不了我爸就醒了。而且老爸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去砸我房间的门。

所以多年以后的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不经意间很欣然的回想起这样一幅情景:

刘乐站在大门外边砸大门边喊:远哥,上学啦!”而老爸则站在我房间门外边敲门边说:“我的小祖宗,起床啦!”。然后我就会像是电影里的快放镜头一样,飞快的穿衣穿鞋拎上书包脸也不洗牙也不刷骑上单车就和刘乐飞一样消失在街道尽头。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E中坐落于Y县的最南头,而我们两家则住在Y县的最北头,虽然是对立方向,但我们两家到学校没有直达可通的公路可走,道路曲曲折折七扭八歪像是人的花花肠子又像是一个个来回叠加而成的“之”字。外加Y县人口众多车辆繁忙,小小的县城道路时常造成交通拥挤。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路途中,我们像是战场上的士兵全副武装浴血奋战才得以杀出一条血路以保全自己大架归来,可每次回到家,就像是一堆剃掉骨头的烂肉往床上一躺便不醒人事。

怎么给你们形容这个上路穿行的过程呢?好比被人吃下的食物,本来挺好个营养物,经过口腔的咀嚼,胃的蠕动,小肠的消化吸收大肠的垃圾存储运输,最终伴随着几个响雷和一场暴风骤雨失魂落魄的降临到这个世界上。

我俩没事的时候喜欢骑着单车在无人的公路上狂飙,最好是选在冬天早上,人少车少,可以尽展各自车技。为了使我俩狂飙速度达到最好纪录,我们会特意创造一些条件,比如说故意等到七点三十再启程出家门,或者在半路上停下来说段笑话或是背段英语课文什么的(现在想想就感觉那时特幸福),然后卡最后几分钟一路狂奔至学校。我算过,从我家红绿灯附近到达E中,如果骑车在无人的街上奔,纪录是六分十五秒,四十五秒锁车进班,整个过程也就七分钟的时间,所以呢,在那些骑单车的日子里,我和刘乐经常是在家门口小吃一顿然后等到七点三十三准时出发每天和着铃声步入教室。

高一没分文理科之前我和刘乐同班同桌,那时候我们学校学生有走读有住宿,所以在上早自习的时候你可以想像这样一幅情景:每天早上当同学们都上完一节早读正准备上早自习的时候,我和刘乐才风风火火拖拖拉拉步入教室,然后把各自书包随便往桌子上一仍坐下来便大声读书

那时我俩给同学们的印象就是不伦不类吊儿郎当而又挺雷厉风行的俩帅小伙形象。我们前排那俩女孩经常在我们进入教室之后很夸张的伸出大拇指吃惊的对我俩说:“真准时啊!”

乐这个人比较腼腆,一般像这种情况下都是我亲自出马自嘲一翻:“其实,我们之所以和着铃声步入教室,是想让全体学生都知道,我俩是很守时并且很有时间观念的好学生。”

刘乐这人确实特腼腆,人特老师低调,不像那时候的我,人特高调,像郭敬明说的那样:以前我七七八八棱角很多,连走路都是张扬的。我斜挎着背包双手插在口袋里晃——注意,是晃,不是走——看见漂亮的女生就对她们笑。

但刘乐就不同了,怎么说呢,哎,说白了吧,他就是一蔫土匪。

他要是看到我这样写他非弄死我不成。

我感觉我这人特贫,但比起刘乐来,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他整个一铁公鸡一毛不拔,比如说,每次在外边吃饭,若是我请客,他定会狼吞虎咽酒足饭饱顺便把吃剩下的东西打个包拎回家什么的。若是他请客就不同了,他会这样对我说:“哎,远哥,好久没去那个小一

刘乐这个人不简单,一幅永远关公红色招牌脸蛋着实让我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佩服至极五体投地,我曾给他说过你小子适合干交警,在那一站就是一红灯,还有就是开车不用打转向灯,探出脑袋往后看看就行。

古人云:红色乃忠义之象,刘乐确实如此,在我的哥们当中,他既有狗一样的的忠诚(虽然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又有熊一样的体魄,要说他的肌肉骨骼之棒在我的几个哥们之间真是无人能及连我都自叹不如。

刚上高一时候刘乐花整整一百块钱买一小破手表,每天早上找我上学的时间点比公鸡打鸣还准,我们学校早上七点四十上早自习,我保证他七点五分准时到我家报道,小点卡的跟中央电视台是的。

那时西甲联赛打的正劲暴十足,进展的如火如荼,央视的独家转播第一次让我对西班牙足球联赛产生了浓厚兴趣,有时晚上熬夜看球赛导致早上长睡不起刘乐就会狠砸我家大门,可他一砸我家大门我醒不了我爸就醒了。而且老爸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去砸我房间的门。

所以多年以后的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不经意间很欣然的回想起这样一幅情景:

刘乐站在大门外边砸大门边喊:远哥,上学啦!”而老爸则站在我房间门外边敲门边说:“我的小祖宗,起床啦!”。然后我就会像是电影里的快放镜头一样,飞快的穿衣穿鞋拎上书包脸也不洗牙也不刷骑上单车就和刘乐飞一样消失在街道尽头。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E中坐落于Y县的最南头,而我们两家则住在Y县的最北头,虽然是对立方向,但我们两家到学校没有直达可通的公路可走,道路曲曲折折七扭八歪像是人的花花肠子又像是一个个来回叠加而成的“之”字。外加Y县人口众多车辆繁忙,小小的县城道路时常造成交通拥挤。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路途中,我们像是战场上的士兵全副武装浴血奋战才得以杀出一条血路以保全自己大架归来,可每次回到家,就像是一堆剃掉骨头的烂肉往床上一躺便不醒人事。

怎么给你们形容这个上路穿行的过程呢?好比被人吃下的食物,本来挺好个营养物,经过口腔的咀嚼,胃的蠕动,小肠的消化吸收大肠的垃圾存储运输,最终伴随着几个响雷和一场暴风骤雨失魂落魄的降临到这个世界上。

我俩没事的时候喜欢骑着单车在无人的公路上狂飙,最好是选在冬天早上,人少车少,可以尽展各自车技。为了使我俩狂飙速度达到最好纪录,我们会特意创造一些条件,比如说故意等到七点三十再启程出家门,或者在半路上停下来说段笑话或是背段英语课文什么的(现在想想就感觉那时特幸福),然后卡最后几分钟一路狂奔至学校。我算过,从我家红绿灯附近到达E中,如果骑车在无人的街上奔,纪录是六分十五秒,四十五秒锁车进班,整个过程也就七分钟的时间,所以呢,在那些骑单车的日子里,我和刘乐经常是在家门口小吃一顿然后等到七点三十三准时出发每天和着铃声步入教室。

高一没分文理科之前我和刘乐同班同桌,那时候我们学校学生有走读有住宿,所以在上早自习的时候你可以想像这样一幅情景:每天早上当同学们都上完一节早读正准备上早自习的时候,我和刘乐才风风火火拖拖拉拉步入教室,然后把各自书包随便往桌子上一仍坐下来便大声读书

那时我俩给同学们的印象就是不伦不类吊儿郎当而又挺雷厉风行的俩帅小伙形象。我们前排那俩女孩经常在我们进入教室之后很夸张的伸出大拇指吃惊的对我俩说:“真准时啊!”

乐这个人比较腼腆,一般像这种情况下都是我亲自出马自嘲一翻:“其实,我们之所以和着铃声步入教室,是想让全体学生都知道,我俩是很守时并且很有时间观念的好学生。”

刘乐这人确实特腼腆,人特老师低调,不像那时候的我,人特高调,像郭敬明说的那样:以前我七七八八棱角很多,连走路都是张扬的。我斜挎着背包双手插在口袋里晃——注意,是晃,不是走——看见漂亮的女生就对她们笑。

但刘乐就不同了,怎么说呢,哎,说白了吧,他就是一蔫土匪。

他要是看到我这样写他非弄死我不成。

我感觉我这人特贫,但比起刘乐来,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他整个一铁公鸡一毛不拔,比如说,每次在外边吃饭,若是我请客,他定会狼吞虎咽酒足饭饱顺便把吃剩下的东西打个包拎回家什么的。若是他请客就不同了,他会这样对我说:“哎,远哥,好久没去那个小一

刘乐这个人不简单,一幅永远关公红色招牌脸蛋着实让我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佩服至极五体投地,我曾给他说过你小子适合干交警,在那一站就是一红灯,还有就是开车不用打转向灯,探出脑袋往后看看就行。

古人云:红色乃忠义之象,刘乐确实如此,在我的哥们当中,他既有狗一样的的忠诚(虽然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又有熊一样的体魄,要说他的肌肉骨骼之棒在我的几个哥们之间真是无人能及连我都自叹不如。

刚上高一时候刘乐花整整一百块钱买一小破手表,每天早上找我上学的时间点比公鸡打鸣还准,我们学校早上七点四十上早自习,我保证他七点五分准时到我家报道,小点卡的跟中央电视台是的。

那时西甲联赛打的正劲暴十足,进展的如火如荼,央视的独家转播第一次让我对西班牙足球联赛产生了浓厚兴趣,有时晚上熬夜看球赛导致早上长睡不起刘乐就会狠砸我家大门,可他一砸我家大门我醒不了我爸就醒了。而且老爸也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去砸我房间的门。

所以多年以后的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不经意间很欣然的回想起这样一幅情景:

刘乐站在大门外边砸大门边喊:远哥,上学啦!”而老爸则站在我房间门外边敲门边说:“我的小祖宗,起床啦!”。然后我就会像是电影里的快放镜头一样,飞快的穿衣穿鞋拎上书包脸也不洗牙也不刷骑上单车就和刘乐飞一样消失在街道尽头。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E中坐落于Y县的最南头,而我们两家则住在Y县的最北头,虽然是对立方向,但我们两家到学校没有直达可通的公路可走,道路曲曲折折七扭八歪像是人的花花肠子又像是一个个来回叠加而成的“之”字。外加Y县人口众多车辆繁忙,小小的县城道路时常造成交通拥挤。

我和刘乐就这样每天骑着单车,来回穿行于这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

路途中,我们像是战场上的士兵全副武装浴血奋战才得以杀出一条血路以保全自己大架归来,可每次回到家,就像是一堆剃掉骨头的烂肉往床上一躺便不醒人事。

怎么给你们形容这个上路穿行的过程呢?好比被人吃下的食物,本来挺好个营养物,经过口腔的咀嚼,胃的蠕动,小肠的消化吸收大肠的垃圾存储运输,最终伴随着几个响雷和一场暴风骤雨失魂落魄的降临到这个世界上。

我俩没事的时候喜欢骑着单车在无人的公路上狂飙,最好是选在冬天早上,人少车少,可以尽展各自车技。为了使我俩狂飙速度达到最好纪录,我们会特意创造一些条件,比如说故意等到七点三十再启程出家门,或者在半路上停下来说段笑话或是背段英语课文什么的(现在想想就感觉那时特幸福),然后卡最后几分钟一路狂奔至学校。我算过,从我家红绿灯附近到达E中,如果骑车在无人的街上奔,纪录是六分十五秒,四十五秒锁车进班,整个过程也就七分钟的时间,所以呢,在那些骑单车的日子里,我和刘乐经常是在家门口小吃一顿然后等到七点三十三准时出发每天和着铃声步入教室。

高一没分文理科之前我和刘乐同班同桌,那时候我们学校学生有走读有住宿,所以在上早自习的时候你可以想像这样一幅情景:每天早上当同学们都上完一节早读正准备上早自习的时候,我和刘乐才风风火火拖拖拉拉步入教室,然后把各自书包随便往桌子上一仍坐下来便大声读书

那时我俩给同学们的印象就是不伦不类吊儿郎当而又挺雷厉风行的俩帅小伙形象。我们前排那俩女孩经常在我们进入教室之后很夸张的伸出大拇指吃惊的对我俩说:“真准时啊!”

乐这个人比较腼腆,一般像这种情况下都是我亲自出马自嘲一翻:“其实,我们之所以和着铃声步入教室,是想让全体学生都知道,我俩是很守时并且很有时间观念的好学生。”

刘乐这人确实特腼腆,人特老师低调,不像那时候的我,人特高调,像郭敬明说的那样:以前我七七八八棱角很多,连走路都是张扬的。我斜挎着背包双手插在口袋里晃——注意,是晃,不是走——看见漂亮的女生就对她们笑。

但刘乐就不同了,怎么说呢,哎,说白了吧,他就是一蔫土匪。

他要是看到我这样写他非弄死我不成。

我感觉我这人特贫,但比起刘乐来,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他整个一铁公鸡一毛不拔,比如说,每次在外边吃饭,若是我请客,他定会狼吞虎咽酒足饭饱顺便把吃剩下的东西打个包拎回家什么的。若是他请客就不同了,他会这样对我说:“哎,远哥,好久没去那个小

查看:72271   时间:2022-1-1 20:02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网址:
https://m.98zw.com/10000zizuowen/971938.html

作者:高中高三学生(3)班 周冠男

相关10000字作文

大家正在看的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