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作文10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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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狼之逆_10000字

文章摘要:高三作文10000字:怎么写好独狼之逆10000字作文?⊙ 重庆一中 李欣涛两个灵魂,一个躯体。——马布里蔷薇爬满了明尼苏达州野外的每一个角落,一群饥饿的森林狼,两眼发红,走在广袤的林间寻找猎物。群狼之中最高傲的一只名叫洛克,他瞧不起伙伴的狩猎能力,认为自己具备猎鹰的眼睛、雪豹的速度和金狮的利爪。以下是李松霞写的《独狼之逆》范文;

  • 作者:李松霞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100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127段叙写
  • 更新:2023年03月19日 11时56分

高中高三作文10000字10000字   李松霞   湖州市 高中高三学生(2)班

⊙ 重庆一中 李欣涛

两个灵魂,一个躯体。

——马布里

蔷薇爬满了明尼苏达州野外的每一个角落,一群饥饿的森林狼,两眼发红,走在广袤的林间寻找猎物。

群狼之中最高傲的一只名叫洛克,他瞧不起伙伴的狩猎能力,认为自己具备猎鹰的眼睛、雪豹的速度和金狮的利爪。它看了看自己,满意地笑了。

实际上,它的确很优秀。

在森林里寻找猎物的第一天,狼群什么也没碰上,仅仅喝了一点水。唯独洛克除外,它不知从哪里抓来了一只肥厚的羊,自己津津有味地享用着,还挑衅地叫群狼过来一起吃。狼们都清楚,洛克是不会把自己捉住的猎物轻易地给任何一只狼吃的。大家眼红了,可又不敢上前,因为洛克太出色又太自我

第二天,群狼才总算碰上了点刺激。它们在山上碰见了一头掉队的大鹿。一见有了猎物,狼群便发疯似的向鹿蹿去。无奈,这头鹿跑得太快,一会儿就将它们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正当鹿为自己死里逃生而庆幸时,洛克从前面突然扑了出来,死死咬住鹿的脖子不放。显然,它埋伏已久。待到狼群赶到时,所看到的只是心满意足的洛克和吃剩的鹿的尸体。洛克一见到群狼,指了指鹿,又指了指自己,意思仿佛是我帮你们捉到了鹿,你们应该感谢我。然后,洛克扬长而去。这一晚,群狼将鹿的尸体吃得干干净净,虽然吃得有些不带劲。

第三天是在绵绵阴雨中度过的。

第四天,群狼的遭遇同第二天一样,又碰到了一头鹿。这次是长了角的鹿,它们根本斗不过。洛克又适时地跳了出来,去跟这个硬茬子缠斗。

山间开始下雪了,朵朵雪花飘在群狼的身上。它们感到了阵阵寒意,也觉出了一丝不祥——它们看见了藏在树林里的猎枪。一只狼发出了一声长嚎,狼群都四下奔逃。洛克懂这声音的意思,知道现在可能会有危险。而它却不走,它要让这群狼看见自己的临危不惧与忠于事业。洛克仍和那头鹿缠斗着。

果然,“砰、砰”两声短促的枪声响起,洛克和那头角鹿都被射中。鹿应声倒地,子弹射中了它的头部;而打中洛克的那发子弹却仅仅射中了洛克的一条腿。洛克挣扎着立起身来,鲜血从伤口流出,染红了四周的雪地。它朝枪声传来的方向望去,试图扑向攻击自己的人,然而只听又一声枪响,洛克发出一声响彻大地的长嚎,仰天倒下,眼睛里还流露出最后的高傲与不屈。

这就是一只独狼的故事。而洛克的真实形象便是在NBA中威名远扬的“独狼”斯蒂芬•马布里。

说到人们对马布里的评价,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叛逆。

没错,他的确很叛逆。这种叛逆如果有来源的话,便是他的出生地——纽约。纽约或许是街球的天下,这里的洛克公园打造出了“街球王”阿尔斯通,同样也有马布里。他出生在黑人贫民区,也使得他从小对上流社会嗤之以鼻,这成就了他街球般的性格——离经叛道,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作为NBA1996年“无法预知的一代”的代表人物,马布里被雄鹿队选为四号新秀。而从他成为新秀的那一刻起,就被打上了叛逆的烙印。成为雄鹿队队员后,马布里不像普通新秀一样谦逊恭从,而是吵着要转会到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否则就不参加比赛。雄鹿队老板对他十分头疼,只好将他交易到森林狼队。马布里便开始了他颠沛流离的篮球生涯。

他在森林狼队碰上了“狼王”加内特,从此他们俩结下了很深的缘分。马布里因为从小贫苦,很向往金钱、荣耀。因此,他不久就对加内特的近亿元薪金十分眼红,要求老板给自己加薪。加薪不成,马布里悍然出走,来到了新泽西网队。

而马布里之所以有这种惊人之举,源于他有着不凡的梦想,这也就决定了他必定不甘于人下。

果然,他来到新泽西后,便觉得队友球风偏软,因此常常与队友、教练吵架。这也使得他的球风变得更加独断强硬。他训练更加刻苦,出手次数更多,他想超越艾弗森,想用一己之力撑起球队。无奈,他只扮演了孤胆英雄的角色,这使他又一次被交易走,这一次去的是菲尼克斯太阳队。而他来到太阳后,并未帮助太阳“升起”,这使马布里万分沮丧,人们也骂他“灾星”。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美国《体育画报》评选出的NBA最被低估的球员中,马布里名列第一。

终于,落叶归根。马布里在2004年被交易到了纽约尼克斯队。在外颠簸了8年后,“独狼”回家了。

当马布里第一次登上纽约尼克斯队主场“麦迪逊花园”中央时,全场观众对他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在这里,马布里获得了职业生涯最高的场均20.8分和8.7次助攻,他终于实现了自我救赎。

当然,人们都知道,纽约并不是这位超级控卫的终点站⊙ 重庆一中 李欣涛

两个灵魂,一个躯体。

——马布里

蔷薇爬满了明尼苏达州野外的每一个角落,一群饥饿的森林狼,两眼发红,走在广袤的林间寻找猎物。

群狼之中最高傲的一只名叫洛克,他瞧不起伙伴的狩猎能力,认为自己具备猎鹰的眼睛、雪豹的速度和金狮的利爪。它看了看自己,满意地笑了。

实际上,它的确很优秀。

在森林里寻找猎物的第一天,狼群什么也没碰上,仅仅喝了一点水。唯独洛克除外,它不知从哪里抓来了一只肥厚的羊,自己津津有味地享用着,还挑衅地叫群狼过来一起吃。狼们都清楚,洛克是不会把自己捉住的猎物轻易地给任何一只狼吃的。大家眼红了,可又不敢上前,因为洛克太出色又太自我。

第二天,群狼才总算碰上了点刺激。它们在山上碰见了一头掉队的大鹿。一见有了猎物,狼群便发疯似的向鹿蹿去。无奈,这头鹿跑得太快,一会儿就将它们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正当鹿为自己死里逃生而庆幸时,洛克从前面突然扑了出来,死死咬住鹿的脖子不放。显然,它埋伏已久。待到狼群赶到时,所看到的只是心满意足的洛克和吃剩的鹿的尸体。洛克一见到群狼,指了指鹿,又指了指自己,意思仿佛是我帮你们捉到了鹿,你们应该感谢我。然后,洛克扬长而去。这一晚,群狼将鹿的尸体吃得干干净净,虽然吃得有些不带劲。

第三天是在绵绵阴雨中度过的。

第四天,群狼的遭遇同第二天一样,又碰到了一头鹿。这次是长了角的鹿,它们根本斗不过。洛克又适时地跳了出来,去跟这个硬茬子缠斗。

山间开始下雪了,朵朵雪花飘在群狼的身上。它们感到了阵阵寒意,也觉出了一丝不祥——它们看见了藏在树林里的猎枪。一只狼发出了一声长嚎,狼群都四下奔逃。洛克懂这声音的意思,知道现在可能会有危险。而它却不走,它要让这群狼看见自己的临危不惧与忠于事业。洛克仍和那头鹿缠斗着。

果然,“砰、砰”两声短促的枪声响起,洛克和那头角鹿都被射中。鹿应声倒地,子弹射中了它的头部;而打中洛克的那发子弹却仅仅射中了洛克的一条腿。洛克挣扎着立起身来,鲜血从伤口流出,染红了四周的雪地。它朝枪声传来的方向望去,试图扑向攻击自己的人,然而只听又一声枪响,洛克发出一声响彻大地的长嚎,仰天倒下,眼睛里还流露出最后的高傲与不屈。

这就是一只独狼的故事。而洛克的真实形象便是在NBA中威名远扬的“独狼”斯蒂芬•马布里。

说到人们对马布里的评价,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叛逆。

没错,他的确很叛逆。这种叛逆如果有来源的话,便是他的出生地——纽约。纽约或许是街球的天下,这里的洛克公园打造出了“街球王”阿尔斯通,同样也有马布里。他出生在黑人贫民区,也使得他从小对上流社会嗤之以鼻,这成就了他街球般的性格——离经叛道,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作为NBA1996年“无法预知的一代”的代表人物,马布里被雄鹿队选为四号新秀。而从他成为新秀的那一刻起,就被打上了叛逆的烙印。成为雄鹿队队员后,马布里不像普通新秀一样谦逊恭从,而是吵着要转会到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否则就不参加比赛。雄鹿队老板对他十分头疼,只好将他交易到森林狼队。马布里便开始了他颠沛流离的篮球生涯。

他在森林狼队碰上了“狼王”加内特,从此他们俩结下了很深的缘分。马布里因为从小贫苦,很向往金钱、荣耀。因此,他不久就对加内特的近亿元薪金十分眼红,要求老板给自己加薪。加薪不成,马布里悍然出走,来到了新泽西网队。

而马布里之所以有这种惊人之举,源于他有着不凡的梦想,这也就决定了他必定不甘于人下。

果然,他来到新泽西后,便觉得队友球风偏软,因此常常与队友、教练吵架。这也使得他的球风变得更加独断强硬。他训练更加刻苦,出手次数更多,他想超越艾弗森,想用一己之力撑起球队。无奈,他只扮演了孤胆英雄的角色,这使他又一次被交易走,这一次去的是菲尼克斯太阳队。而他来到太阳后,并未帮助太阳“升起”,这使马布里万分沮丧,人们也骂他“灾星”。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美国《体育画报》评选出的NBA最被低估的球员中,马布里名列第一。

终于,落叶归根。马布里在2004年被交易到了纽约尼克斯队。在外颠簸了8年后,“独狼”回家了。

当马布里第一次登上纽约尼克斯队主场“麦迪逊花园”中央时,全场观众对他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在这里,马布里获得了职业生涯最高的场均20.8分和8.7次助攻,他终于实现了自我救赎。

当然,人们都知道,纽约并不是这位超级控卫的终点站⊙ 重庆一中 李欣涛

两个灵魂,一个躯体。

——马布里

蔷薇爬满了明尼苏达州野外的每一个角落,一群饥饿的森林狼,两眼发红,走在广袤的林间寻找猎物。

群狼之中最高傲的一只名叫洛克,他瞧不起伙伴的狩猎能力,认为自己具备猎鹰的眼睛、雪豹的速度和金狮的利爪。它看了看自己,满意地笑了。

实际上,它的确很优秀。

在森林里寻找猎物的第一天,狼群什么也没碰上,仅仅喝了一点水。唯独洛克除外,它不知从哪里抓来了一只肥厚的羊,自己津津有味地享用着,还挑衅地叫群狼过来一起吃。狼们都清楚,洛克是不会把自己捉住的猎物轻易地给任何一只狼吃的。大家眼红了,可又不敢上前,因为洛克太出色又太自我。

第二天,群狼才总算碰上了点刺激。它们在山上碰见了一头掉队的大鹿。一见有了猎物,狼群便发疯似的向鹿蹿去。无奈,这头鹿跑得太快,一会儿就将它们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正当鹿为自己死里逃生而庆幸时,洛克从前面突然扑了出来,死死咬住鹿的脖子不放。显然,它埋伏已久。待到狼群赶到时,所看到的只是心满意足的洛克和吃剩的鹿的尸体。洛克一见到群狼,指了指鹿,又指了指自己,意思仿佛是我帮你们捉到了鹿,你们应该感谢我。然后,洛克扬长而去。这一晚,群狼将鹿的尸体吃得干干净净,虽然吃得有些不带劲。

第三天是在绵绵阴雨中度过的。

第四天,群狼的遭遇同第二天一样,又碰到了一头鹿。这次是长了角的鹿,它们根本斗不过。洛克又适时地跳了出来,去跟这个硬茬子缠斗。

山间开始下雪了,朵朵雪花飘在群狼的身上。它们感到了阵阵寒意,也觉出了一丝不祥——它们看见了藏在树林里的猎枪。一只狼发出了一声长嚎,狼群都四下奔逃。洛克懂这声音的意思,知道现在可能会有危险。而它却不走,它要让这群狼看见自己的临危不惧与忠于事业。洛克仍和那头鹿缠斗着。

果然,“砰、砰”两声短促的枪声响起,洛克和那头角鹿都被射中。鹿应声倒地,子弹射中了它的头部;而打中洛克的那发子弹却仅仅射中了洛克的一条腿。洛克挣扎着立起身来,鲜血从伤口流出,染红了四周的雪地。它朝枪声传来的方向望去,试图扑向攻击自己的人,然而只听又一声枪响,洛克发出一声响彻大地的长嚎,仰天倒下,眼睛里还流露出最后的高傲与不屈。

这就是一只独狼的故事。而洛克的真实形象便是在NBA中威名远扬的“独狼”斯蒂芬•马布里。

说到人们对马布里的评价,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叛逆。

没错,他的确很叛逆。这种叛逆如果有来源的话,便是他的出生地——纽约。纽约或许是街球的天下,这里的洛克公园打造出了“街球王”阿尔斯通,同样也有马布里。他出生在黑人贫民区,也使得他从小对上流社会嗤之以鼻,这成就了他街球般的性格——离经叛道,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作为NBA1996年“无法预知的一代”的代表人物,马布里被雄鹿队选为四号新秀。而从他成为新秀的那一刻起,就被打上了叛逆的烙印。成为雄鹿队队员后,马布里不像普通新秀一样谦逊恭从,而是吵着要转会到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否则就不参加比赛。雄鹿队老板对他十分头疼,只好将他交易到森林狼队。马布里便开始了他颠沛流离的篮球生涯。

他在森林狼队碰上了“狼王”加内特,从此他们俩结下了很深的缘分。马布里因为从小贫苦,很向往金钱、荣耀。因此,他不久就对加内特的近亿元薪金十分眼红,要求老板给自己加薪。加薪不成,马布里悍然出走,来到了新泽西网队。

而马布里之所以有这种惊人之举,源于他有着不凡的梦想,这也就决定了他必定不甘于人下。

果然,他来到新泽西后,便觉得队友球风偏软,因此常常与队友、教练吵架。这也使得他的球风变得更加独断强硬。他训练更加刻苦,出手次数更多,他想超越艾弗森,想用一己之力撑起球队。无奈,他只扮演了孤胆英雄的角色,这使他又一次被交易走,这一次去的是菲尼克斯太阳队。而他来到太阳后,并未帮助太阳“升起”,这使马布里万分沮丧,人们也骂他“灾星”。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美国《体育画报》评选出的NBA最被低估的球员中,马布里名列第一。

终于,落叶归根。马布里在2004年被交易到了纽约尼克斯队。在外颠簸了8年后,“独狼”回家了。

当马布里第一次登上纽约尼克斯队主场“麦迪逊花园”中央时,全场观众对他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在这里,马布里获得了职业生涯最高的场均20.8分和8.7次助攻,他终于实现了自我救赎。

当然,人们都知道,纽约并不是这位超级控卫的终点站⊙ 重庆一中 李欣涛

两个灵魂,一个躯体。

——马布里

蔷薇爬满了明尼苏达州野外的每一个角落,一群饥饿的森林狼,两眼发红,走在广袤的林间寻找猎物。

群狼之中最高傲的一只名叫洛克,他瞧不起伙伴的狩猎能力,认为自己具备猎鹰的眼睛、雪豹的速度和金狮的利爪。它看了看自己,满意地笑了。

实际上,它的确很优秀。

在森林里寻找猎物的第一天,狼群什么也没碰上,仅仅喝了一点水。唯独洛克除外,它不知从哪里抓来了一只肥厚的羊,自己津津有味地享用着,还挑衅地叫群狼过来一起吃。狼们都清楚,洛克是不会把自己捉住的猎物轻易地给任何一只狼吃的。大家眼红了,可又不敢上前,因为洛克太出色又太自我。

第二天,群狼才总算碰上了点刺激。它们在山上碰见了一头掉队的大鹿。一见有了猎物,狼群便发疯似的向鹿蹿去。无奈,这头鹿跑得太快,一会儿就将它们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正当鹿为自己死里逃生而庆幸时,洛克从前面突然扑了出来,死死咬住鹿的脖子不放。显然,它埋伏已久。待到狼群赶到时,所看到的只是心满意足的洛克和吃剩的鹿的尸体。洛克一见到群狼,指了指鹿,又指了指自己,意思仿佛是我帮你们捉到了鹿,你们应该感谢我。然后,洛克扬长而去。这一晚,群狼将鹿的尸体吃得干干净净,虽然吃得有些不带劲。

第三天是在绵绵阴雨中度过的。

第四天,群狼的遭遇同第二天一样,又碰到了一头鹿。这次是长了角的鹿,它们根本斗不过。洛克又适时地跳了出来,去跟这个硬茬子缠斗。

山间开始下雪了,朵朵雪花飘在群狼的身上。它们感到了阵阵寒意,也觉出了一丝不祥——它们看见了藏在树林里的猎枪。一只狼发出了一声长嚎,狼群都四下奔逃。洛克懂这声音的意思,知道现在可能会有危险。而它却不走,它要让这群狼看见自己的临危不惧与忠于事业。洛克仍和那头鹿缠斗着。

果然,“砰、砰”两声短促的枪声响起,洛克和那头角鹿都被射中。鹿应声倒地,子弹射中了它的头部;而打中洛克的那发子弹却仅仅射中了洛克的一条腿。洛克挣扎着立起身来,鲜血从伤口流出,染红了四周的雪地。它朝枪声传来的方向望去,试图扑向攻击自己的人,然而只听又一声枪响,洛克发出一声响彻大地的长嚎,仰天倒下,眼睛里还流露出最后的高傲与不屈。

这就是一只独狼的故事。而洛克的真实形象便是在NBA中威名远扬的“独狼”斯蒂芬•马布里。

说到人们对马布里的评价,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叛逆。

没错,他的确很叛逆。这种叛逆如果有来源的话,便是他的出生地——纽约。纽约或许是街球的天下,这里的洛克公园打造出了“街球王”阿尔斯通,同样也有马布里。他出生在黑人贫民区,也使得他从小对上流社会嗤之以鼻,这成就了他街球般的性格——离经叛道,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作为NBA1996年“无法预知的一代”的代表人物,马布里被雄鹿队选为四号新秀。而从他成为新秀的那一刻起,就被打上了叛逆的烙印。成为雄鹿队队员后,马布里不像普通新秀一样谦逊恭从,而是吵着要转会到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否则就不参加比赛。雄鹿队老板对他十分头疼,只好将他交易到森林狼队。马布里便开始了他颠沛流离的篮球生涯。

他在森林狼队碰上了“狼王”加内特,从此他们俩结下了很深的缘分。马布里因为从小贫苦,很向往金钱、荣耀。因此,他不久就对加内特的近亿元薪金十分眼红,要求老板给自己加薪。加薪不成,马布里悍然出走,来到了新泽西网队。

而马布里之所以有这种惊人之举,源于他有着不凡的梦想,这也就决定了他必定不甘于人下。

果然,他来到新泽西后,便觉得队友球风偏软,因此常常与队友、教练吵架。这也使得他的球风变得更加独断强硬。他训练更加刻苦,出手次数更多,他想超越艾弗森,想用一己之力撑起球队。无奈,他只扮演了孤胆英雄的角色,这使他又一次被交易走,这一次去的是菲尼克斯太阳队。而他来到太阳后,并未帮助太阳“升起”,这使马布里万分沮丧,人们也骂他“灾星”。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美国《体育画报》评选出的NBA最被低估的球员中,马布里名列第一。

终于,落叶归根。马布里在2004年被交易到了纽约尼克斯队。在外颠簸了8年后,“独狼”回家了。

当马布里第一次登上纽约尼克斯队主场“麦迪逊花园”中央时,全场观众对他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在这里,马布里获得了职业生涯最高的场均20.8分和8.7次助攻,他终于实现了自我救赎。

当然,人们都知道,纽约并不是这位超级控卫的终点站⊙ 重庆一中 李欣涛

两个灵魂,一个躯体。

——马布里

蔷薇爬满了明尼苏达州野外的每一个角落,一群饥饿的森林狼,两眼发红,走在广袤的林间寻找猎物。

群狼之中最高傲的一只名叫洛克,他瞧不起伙伴的狩猎能力,认为自己具备猎鹰的眼睛、雪豹的速度和金狮的利爪。它看了看自己,满意地笑了。

实际上,它的确很优秀。

在森林里寻找猎物的第一天,狼群什么也没碰上,仅仅喝了一点水。唯独洛克除外,它不知从哪里抓来了一只肥厚的羊,自己津津有味地享用着,还挑衅地叫群狼过来一起吃。狼们都清楚,洛克是不会把自己捉住的猎物轻易地给任何一只狼吃的。大家眼红了,可又不敢上前,因为洛克太出色又太自我。

第二天,群狼才总算碰上了点刺激。它们在山上碰见了一头掉队的大鹿。一见有了猎物,狼群便发疯似的向鹿蹿去。无奈,这头鹿跑得太快,一会儿就将它们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正当鹿为自己死里逃生而庆幸时,洛克从前面突然扑了出来,死死咬住鹿的脖子不放。显然,它埋伏已久。待到狼群赶到时,所看到的只是心满意足的洛克和吃剩的鹿的尸体。洛克一见到群狼,指了指鹿,又指了指自己,意思仿佛是我帮你们捉到了鹿,你们应该感谢我。然后,洛克扬长而去。这一晚,群狼将鹿的尸体吃得干干净净,虽然吃得有些不带劲。

第三天是在绵绵阴雨中度过的。

第四天,群狼的遭遇同第二天一样,又碰到了一头鹿。这次是长了角的鹿,它们根本斗不过。洛克又适时地跳了出来,去跟这个硬茬子缠斗。

山间开始下雪了,朵朵雪花飘在群狼的身上。它们感到了阵阵寒意,也觉出了一丝不祥——它们看见了藏在树林里的猎枪。一只狼发出了一声长嚎,狼群都四下奔逃。洛克懂这声音的意思,知道现在可能会有危险。而它却不走,它要让这群狼看见自己的临危不惧与忠于事业。洛克仍和那头鹿缠斗着。

果然,“砰、砰”两声短促的枪声响起,洛克和那头角鹿都被射中。鹿应声倒地,子弹射中了它的头部;而打中洛克的那发子弹却仅仅射中了洛克的一条腿。洛克挣扎着立起身来,鲜血从伤口流出,染红了四周的雪地。它朝枪声传来的方向望去,试图扑向攻击自己的人,然而只听又一声枪响,洛克发出一声响彻大地的长嚎,仰天倒下,眼睛里还流露出最后的高傲与不屈。

这就是一只独狼的故事。而洛克的真实形象便是在NBA中威名远扬的“独狼”斯蒂芬•马布里。

说到人们对马布里的评价,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叛逆。

没错,他的确很叛逆。这种叛逆如果有来源的话,便是他的出生地——纽约。纽约或许是街球的天下,这里的洛克公园打造出了“街球王”阿尔斯通,同样也有马布里。他出生在黑人贫民区,也使得他从小对上流社会嗤之以鼻,这成就了他街球般的性格——离经叛道,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作为NBA1996年“无法预知的一代”的代表人物,马布里被雄鹿队选为四号新秀。而从他成为新秀的那一刻起,就被打上了叛逆的烙印。成为雄鹿队队员后,马布里不像普通新秀一样谦逊恭从,而是吵着要转会到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否则就不参加比赛。雄鹿队老板对他十分头疼,只好将他交易到森林狼队。马布里便开始了他颠沛流离的篮球生涯。

他在森林狼队碰上了“狼王”加内特,从此他们俩结下了很深的缘分。马布里因为从小贫苦,很向往金钱、荣耀。因此,他不久就对加内特的近亿元薪金十分眼红,要求老板给自己加薪。加薪不成,马布里悍然出走,来到了新泽西网队。

而马布里之所以有这种惊人之举,源于他有着不凡的梦想,这也就决定了他必定不甘于人下。

果然,他来到新泽西后,便觉得队友球风偏软,因此常常与队友、教练吵架。这也使得他的球风变得更加独断强硬。他训练更加刻苦,出手次数更多,他想超越艾弗森,想用一己之力撑起球队。无奈,他只扮演了孤胆英雄的角色,这使他又一次被交易走,这一次去的是菲尼克斯太阳队。而他来到太阳后,并未帮助太阳“升起”,这使马布里万分沮丧,人们也骂他“灾星”。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美国《体育画报》评选出的NBA最被低估的球员中,马布里名列第一。

终于,落叶归根。马布里在2004年被交易到了纽约尼克斯队。在外颠簸了8年后,“独狼”回家了。

当马布里第一次登上纽约尼克斯队主场“麦迪逊花园”中央时,全场观众对他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在这里,马布里获得了职业生涯最高的场均20.8分和8.7次助攻,他终于实现了自我救赎。

当然,人们都知道,纽约并不是这位超级控卫的终点站⊙ 重庆一中 李欣涛

两个灵魂,一个躯体。

——马布里

蔷薇爬满了明尼苏达州野外的每一个角落,一群饥饿的森林狼,两眼发红,走在广袤的林间寻找猎物。

群狼之中最高傲的一只名叫洛克,他瞧不起伙伴的狩猎能力,认为自己具备猎鹰的眼睛、雪豹的速度和金狮的利爪。它看了看自己,满意地笑了。

实际上,它的确很优秀。

在森林里寻找猎物的第一天,狼群什么也没碰上,仅仅喝了一点水。唯独洛克除外,它不知从哪里抓来了一只肥厚的羊,自己津津有味地享用着,还挑衅地叫群狼过来一起吃。狼们都清楚,洛克是不会把自己捉住的猎物轻易地给任何一只狼吃的。大家眼红了,可又不敢上前,因为洛克太出色又太自我。

第二天,群狼才总算碰上了点刺激。它们在山上碰见了一头掉队的大鹿。一见有了猎物,狼群便发疯似的向鹿蹿去。无奈,这头鹿跑得太快,一会儿就将它们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正当鹿为自己死里逃生而庆幸时,洛克从前面突然扑了出来,死死咬住鹿的脖子不放。显然,它埋伏已久。待到狼群赶到时,所看到的只是心满意足的洛克和吃剩的鹿的尸体。洛克一见到群狼,指了指鹿,又指了指自己,意思仿佛是我帮你们捉到了鹿,你们应该感谢我。然后,洛克扬长而去。这一晚,群狼将鹿的尸体吃得干干净净,虽然吃得有些不带劲。

第三天是在绵绵阴雨中度过的。

第四天,群狼的遭遇同第二天一样,又碰到了一头鹿。这次是长了角的鹿,它们根本斗不过。洛克又适时地跳了出来,去跟这个硬茬子缠斗。

山间开始下雪了,朵朵雪花飘在群狼的身上。它们感到了阵阵寒意,也觉出了一丝不祥——它们看见了藏在树林里的猎枪。一只狼发出了一声长嚎,狼群都四下奔逃。洛克懂这声音的意思,知道现在可能会有危险。而它却不走,它要让这群狼看见自己的临危不惧与忠于事业。洛克仍和那头鹿缠斗着。

果然,“砰、砰”两声短促的枪声响起,洛克和那头角鹿都被射中。鹿应声倒地,子弹射中了它的头部;而打中洛克的那发子弹却仅仅射中了洛克的一条腿。洛克挣扎着立起身来,鲜血从伤口流出,染红了四周的雪地。它朝枪声传来的方向望去,试图扑向攻击自己的人,然而只听又一声枪响,洛克发出一声响彻大地的长嚎,仰天倒下,眼睛里还流露出最后的高傲与不屈。

这就是一只独狼的故事。而洛克的真实形象便是在NBA中威名远扬的“独狼”斯蒂芬•马布里。

说到人们对马布里的评价,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叛逆。

没错,他的确很叛逆。这种叛逆如果有来源的话,便是他的出生地——纽约。纽约或许是街球的天下,这里的洛克公园打造出了“街球王”阿尔斯通,同样也有马布里。他出生在黑人贫民区,也使得他从小对上流社会嗤之以鼻,这成就了他街球般的性格——离经叛道,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作为NBA1996年“无法预知的一代”的代表人物,马布里被雄鹿队选为四号新秀。而从他成为新秀的那一刻起,就被打上了叛逆的烙印。成为雄鹿队队员后,马布里不像普通新秀一样谦逊恭从,而是吵着要转会到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否则就不参加比赛。雄鹿队老板对他十分头疼,只好将他交易到森林狼队。马布里便开始了他颠沛流离的篮球生涯。

他在森林狼队碰上了“狼王”加内特,从此他们俩结下了很深的缘分。马布里因为从小贫苦,很向往金钱、荣耀。因此,他不久就对加内特的近亿元薪金十分眼红,要求老板给自己加薪。加薪不成,马布里悍然出走,来到了新泽西网队。

而马布里之所以有这种惊人之举,源于他有着不凡的梦想,这也就决定了他必定不甘于人下。

果然,他来到新泽西后,便觉得队友球风偏软,因此常常与队友、教练吵架。这也使得他的球风变得更加独断强硬。他训练更加刻苦,出手次数更多,他想超越艾弗森,想用一己之力撑起球队。无奈,他只扮演了孤胆英雄的角色,这使他又一次被交易走,这一次去的是菲尼克斯太阳队。而他来到太阳后,并未帮助太阳“升起”,这使马布里万分沮丧,人们也骂他“灾星”。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美国《体育画报》评选出的NBA最被低估的球员中,马布里名列第一。

终于,落叶归根。马布里在2004年被交易到了纽约尼克斯队。在外颠簸了8年后,“独狼”回家了。

当马布里第一次登上纽约尼克斯队主场“麦迪逊花园”中央时,全场观众对他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在这里,马布里获得了职业生涯最高的场均20.8分和8.7次助攻,他终于实现了自我救赎。

当然,人们都知道,纽约并不是这位超级控卫的终点站⊙ 重庆一中 李欣涛

两个灵魂,一个躯体。

——马布里

蔷薇爬满了明尼苏达州野外的每一个角落,一群饥饿的森林狼,两眼发红,走在广袤的林间寻找猎物。

群狼之中最高傲的一只名叫洛克,他瞧不起伙伴的狩猎能力,认为自己具备猎鹰的眼睛、雪豹的速度和金狮的利爪。它看了看自己,满意地笑了。

实际上,它的确很优秀。

在森林里寻找猎物的第一天,狼群什么也没碰上,仅仅喝了一点水。唯独洛克除外,它不知从哪里抓来了一只肥厚的羊,自己津津有味地享用着,还挑衅地叫群狼过来一起吃。狼们都清楚,洛克是不会把自己捉住的猎物轻易地给任何一只狼吃的。大家眼红了,可又不敢上前,因为洛克太出色又太自我。

第二天,群狼才总算碰上了点刺激。它们在山上碰见了一头掉队的大鹿。一见有了猎物,狼群便发疯似的向鹿蹿去。无奈,这头鹿跑得太快,一会儿就将它们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正当鹿为自己死里逃生而庆幸时,洛克从前面突然扑了出来,死死咬住鹿的脖子不放。显然,它埋伏已久。待到狼群赶到时,所看到的只是心满意足的洛克和吃剩的鹿的尸体。洛克一见到群狼,指了指鹿,又指了指自己,意思仿佛是我帮你们捉到了鹿,你们应该感谢我。然后,洛克扬长而去。这一晚,群狼将鹿的尸体吃得干干净净,虽然吃得有些不带劲。

第三天是在绵绵阴雨中度过的。

第四天,群狼的遭遇同第二天一样,又碰到了一头鹿。这次是长了角的鹿,它们根本斗不过。洛克又适时地跳了出来,去跟这个硬茬子缠斗。

山间开始下雪了,朵朵雪花飘在群狼的身上。它们感到了阵阵寒意,也觉出了一丝不祥——它们看见了藏在树林里的猎枪。一只狼发出了一声长嚎,狼群都四下奔逃。洛克懂这声音的意思,知道现在可能会有危险。而它却不走,它要让这群狼看见自己的临危不惧与忠于事业。洛克仍和那头鹿缠斗着。

果然,“砰、砰”两声短促的枪声响起,洛克和那头角鹿都被射中。鹿应声倒地,子弹射中了它的头部;而打中洛克的那发子弹却仅仅射中了洛克的一条腿。洛克挣扎着立起身来,鲜血从伤口流出,染红了四周的雪地。它朝枪声传来的方向望去,试图扑向攻击自己的人,然而只听又一声枪响,洛克发出一声响彻大地的长嚎,仰天倒下,眼睛里还流露出最后的高傲与不屈。

这就是一只独狼的故事。而洛克的真实形象便是在NBA中威名远扬的“独狼”斯蒂芬•马布里。

说到人们对马布里的评价,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叛逆。

没错,他的确很叛逆。这种叛逆如果有来源的话,便是他的出生地——纽约。纽约或许是街球的天下,这里的洛克公园打造出了“街球王”阿尔斯通,同样也有马布里。他出生在黑人贫民区,也使得他从小对上流社会嗤之以鼻,这成就了他街球般的性格——离经叛道,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作为NBA1996年“无法预知的一代”的代表人物,马布里被雄鹿队选为四号新秀。而从他成为新秀的那一刻起,就被打上了叛逆的烙印。成为雄鹿队队员后,马布里不像普通新秀一样谦逊恭从,而是吵着要转会到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否则就不参加比赛。雄鹿队老板对他十分头疼,只好将他交易到森林狼队。马布里便开始了他颠沛流离的篮球生涯。

他在森林狼队碰上了“狼王”加内特,从此他们俩结下了很深的缘分。马布里因为从小贫苦,很向往金钱、荣耀。因此,他不久就对加内特的近亿元薪金十分眼红,要求老板给自己加薪。加薪不成,马布里悍然出走,来到了新泽西网队。

而马布里之所以有这种惊人之举,源于他有着不凡的梦想,这也就决定了他必定不甘于人下。

果然,他来到新泽西后,便觉得队友球风偏软,因此常常与队友、教练吵架。这也使得他的球风变得更加独断强硬。他训练更加刻苦,出手次数更多,他想超越艾弗森,想用一己之力撑起球队。无奈,他只扮演了孤胆英雄的角色,这使他又一次被交易走,这一次去的是菲尼克斯太阳队。而他来到太阳后,并未帮助太阳“升起”,这使马布里万分沮丧,人们也骂他“灾星”。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美国《体育画报》评选出的NBA最被低估的球员中,马布里名列第一。

终于,落叶归根。马布里在2004年被交易到了纽约尼克斯队。在外颠簸了8年后,“独狼”回家了。

当马布里第一次登上纽约尼克斯队主场“麦迪逊花园”中央时,全场观众对他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在这里,马布里获得了职业生涯最高的场均20.8分和8.7次助攻,他终于实现了自我救赎。

当然,人们都知道,纽约并不是这位超级控卫的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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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中高三学生(2)班 李松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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