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般的美丽_10000字
文章摘要:高三作文10000字:怎么写好烟花般的美丽10000字作文?原以为:生命是一个大窟窿,无情地吞噬我们所有的青春与色彩,将我们一步步逼向死亡。我浑浑噩噩地过着每一天,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好像只有死亡才能为生命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让我们在痛苦中解脱。无知的我便在荒谬的想法中开始荒废生命。以下是丁养霞写的《烟花般的美丽》范文;
- 作者:丁养霞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100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78段叙写
- 更新:2023年01月20日 22时42分
原以为:生命是一个大窟窿,无情地吞噬我们所有的青春与色彩,将我们一步步逼向死亡。我浑浑噩噩地过着每一天,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好像只有死亡才能为生命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让我们在痛苦中解脱。无知的我便在荒谬的想法中开始荒废生命。
依米说:生命是一次短暂的簇放,就像烟花一样只能留给人们短暂的美丽。或许人们还来不及欣赏,你就已经簇放完毕。这美丽虽是短暂的,但它是由分分秒秒的快乐构成的;就像组成烟花的那些火药粉末。
天空一片灰,一片冰冷的灰;看不见飞鸟划下的掠影,阳光不能到达这里,花儿在这里枯萎。雨滴被拉成长长的斜线段,击打着泥土地面,击出一个或深或浅的小孔,悄无声息。放下窗帘,关上房门和灯;触摸着墙角冰凉的温度,这便是我的天空、我的生命――阴暗铁屋子。不知是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铁屋子?
我常在校刊上写一些文字,发一些恼骚。不幸的是这些文字都成了弃儿,无家可归,在星晖斑斓的夜空死得无声无息;更不会有什么铁杆粉丝。偶尔有几个读者,也只不过是几个正处低谷的失落之人,待他们走出低谷,便将我彻底的忘却了。大家都知道,写出的东西不能吸引读者,这对于一个作者来说将意味着什么;但我却毫不在乎。因为我的文字似杜鹃啼血般凄凉,似鹧鸪啼叫般伤感,毫无生命的活力与色彩,似游魂野鬼;没有人喜欢,这也挺正常,就连自己有时也不大喜欢。但我仍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文字,出于生活的压力,对生命的不珍惜?都有吧。
开始,这些文字也是倍受关注的。老师和同学们以为我有什么不幸的经历,想帮我走出生活的阴影,看到生命的可贵和生活的丰富多彩。当他们知道我是无事抱怨时,便毫不吝啬的送了我一个绰号――骚人(常发恼骚之人);有的甚至说我有精神抑郁症。对于这些小人议论,我不屑理会。我记得但丁曾说:“走自己的路,随他人说去。”社长常跟我说,路过今天才是 通向明天唯一的途径,现实总有些残酷;但这点残酷总掩盖不了生命的美丽。就像那乌云密布的阴天,终究有晴朗的时候。我总点头称是,心却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马不停蹄地追随着死亡。我慷慨地想到:人生自古谁无死,不就是一条命吗?少了我时间照样飞逝,风儿依旧流浪,没有谁会发现少了你的;因为我太渺小了。按迷信的说法,早死早投胎,早解脱这作业如洪,大考小考如苛捐杂税的生活。在我虚度生命的同时,总有人在赞美生命,在与死神顽强地战斗,争夺那渺茫的一线生机。社长经常提到依米,让我多看看她的文章。她的文章,我大都看过,很好,很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生命的色彩》中的一段:“春天,生命的颜色是浅绿色的,草长莺飞;夏季,生命的颜色是火红色的,骄阳似火;秋天,生命的颜色是金黄色的,硕果累累;冬季,生命的颜色是乳白色的,瑞雪丰年。”我想,我的眼睛已是极度近视了,十亿分之一的生命色彩都看不见。我想,我就是曹雪芹笔下的“浑世魔王”吧。
就这样,这个不曾谋面叫依米的女孩进入了我的生命。
初见依米是在校文学社间主办的“青春校园友谊辩论赛”上。她就如她笔下的那些文字,青春、活泼;随时带着阳光般的笑靥。承蒙社长抬爱,让我做我社的一辩;巧的是我的对手就是我不曾见面的依米。她是他们社的一辩,我的“敌人”。
看她温柔可亲的样儿。原以为,要赢她是轻而易举的。出乎意料的是,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也输得心甘情愿。她活似林黛玉的化身,外柔内刚。在辩论赛上,让我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会分身术,会七十二变;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让人刮目相看。她用她那三寸之舌,夺走了所有雷鸣般的掌声。
赛后,我们见面的机会便多了起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讲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她一直喜欢读我的文章;虽有些感伤,但仍掩盖不住你叛逆和与世无争的性格。对于他们的言论,你毫不顾及,我佩服你宽广的胸襟;我更佩服你的勇气,有什么话就说出来。我笑笑,并不是我不想去争辩,只是力不从心而已。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并肩走在校园的林阴小道上,夕阳撒在干净的石板路上,斜歪地画着我们的影子。她告诉我:人生是有很多的痛苦与无赖,难以避免。既然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又何必自寻烦恼,跟自己过不去呢?我们应该将心态调到最佳,去享受生命赋予我们的意义。没想到,年幼的她居然将生命看得如此透彻,让原以为:生命是一个大窟窿,无情地吞噬我们所有的青春与色彩,将我们一步步逼向死亡。我浑浑噩噩地过着每一天,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好像只有死亡才能为生命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让我们在痛苦中解脱。无知的我便在荒谬的想法中开始荒废生命。依米说:生命是一次短暂的簇放,就像烟花一样只能留给人们短暂的美丽。或许人们还来不及欣赏,你就已经簇放完毕。这美丽虽是短暂的,但它是由分分秒秒的快乐构成的;就像组成烟花的那些火药粉末。
天空一片灰,一片冰冷的灰;看不见飞鸟划下的掠影,阳光不能到达这里,花儿在这里枯萎。雨滴被拉成长长的斜线段,击打着泥土地面,击出一个或深或浅的小孔,悄无声息。放下窗帘,关上房门和灯;触摸着墙角冰凉的温度,这便是我的天空、我的生命――阴暗铁屋子。不知是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铁屋子?
我常在校刊上写一些文字,发一些恼骚。不幸的是这些文字都成了弃儿,无家可归,在星晖斑斓的夜空死得无声无息;更不会有什么铁杆粉丝。偶尔有几个读者,也只不过是几个正处低谷的失落之人,待他们走出低谷,便将我彻底的忘却了。大家都知道,写出的东西不能吸引读者,这对于一个作者来说将意味着什么;但我却毫不在乎。因为我的文字似杜鹃啼血般凄凉,似鹧鸪啼叫般伤感,毫无生命的活力与色彩,似游魂野鬼;没有人喜欢,这也挺正常,就连自己有时也不大喜欢。但我仍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文字,出于生活的压力,对生命的不珍惜?都有吧。
开始,这些文字也是倍受关注的。老师和同学们以为我有什么不幸的经历,想帮我走出生活的阴影,看到生命的可贵和生活的丰富多彩。当他们知道我是无事抱怨时,便毫不吝啬的送了我一个绰号――骚人(常发恼骚之人);有的甚至说我有精神抑郁症。对于这些小人议论,我不屑理会。我记得但丁曾说:“走自己的路,随他人说去。”社长常跟我说,路过今天才是 通向明天唯一的途径,现实总有些残酷;但这点残酷总掩盖不了生命的美丽。就像那乌云密布的阴天,终究有晴朗的时候。我总点头称是,心却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马不停蹄地追随着死亡。我慷慨地想到:人生自古谁无死,不就是一条命吗?少了我时间照样飞逝,风儿依旧流浪,没有谁会发现少了你的;因为我太渺小了。按迷信的说法,早死早投胎,早解脱这作业如洪,大考小考如苛捐杂税的生活。在我虚度生命的同时,总有人在赞美生命,在与死神顽强地战斗,争夺那渺茫的一线生机。社长经常提到依米,让我多看看她的文章。她的文章,我大都看过,很好,很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生命的色彩》中的一段:“春天,生命的颜色是浅绿色的,草长莺飞;夏季,生命的颜色是火红色的,骄阳似火;秋天,生命的颜色是金黄色的,硕果累累;冬季,生命的颜色是乳白色的,瑞雪丰年。”我想,我的眼睛已是极度近视了,十亿分之一的生命色彩都看不见。我想,我就是曹雪芹笔下的“浑世魔王”吧。
就这样,这个不曾谋面叫依米的女孩进入了我的生命。
初见依米是在校文学社间主办的“青春校园友谊辩论赛”上。她就如她笔下的那些文字,青春、活泼;随时带着阳光般的笑靥。承蒙社长抬爱,让我做我社的一辩;巧的是我的对手就是我不曾见面的依米。她是他们社的一辩,我的“敌人”。
看她温柔可亲的样儿。原以为,要赢她是轻而易举的。出乎意料的是,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也输得心甘情愿。她活似林黛玉的化身,外柔内刚。在辩论赛上,让我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会分身术,会七十二变;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让人刮目相看。她用她那三寸之舌,夺走了所有雷鸣般的掌声。
赛后,我们见面的机会便多了起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讲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她一直喜欢读我的文章;虽有些感伤,但仍掩盖不住你叛逆和与世无争的性格。对于他们的言论,你毫不顾及,我佩服你宽广的胸襟;我更佩服你的勇气,有什么话就说出来。我笑笑,并不是我不想去争辩,只是力不从心而已。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并肩走在校园的林阴小道上,夕阳撒在干净的石板路上,斜歪地画着我们的影子。她告诉我:人生是有很多的痛苦与无赖,难以避免。既然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又何必自寻烦恼,跟自己过不去呢?我们应该将心态调到最佳,去享受生命赋予我们的意义。没想到,年幼的她居然将生命看得如此透彻,让原以为:生命是一个大窟窿,无情地吞噬我们所有的青春与色彩,将我们一步步逼向死亡。我浑浑噩噩地过着每一天,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好像只有死亡才能为生命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让我们在痛苦中解脱。无知的我便在荒谬的想法中开始荒废生命。依米说:生命是一次短暂的簇放,就像烟花一样只能留给人们短暂的美丽。或许人们还来不及欣赏,你就已经簇放完毕。这美丽虽是短暂的,但它是由分分秒秒的快乐构成的;就像组成烟花的那些火药粉末。
天空一片灰,一片冰冷的灰;看不见飞鸟划下的掠影,阳光不能到达这里,花儿在这里枯萎。雨滴被拉成长长的斜线段,击打着泥土地面,击出一个或深或浅的小孔,悄无声息。放下窗帘,关上房门和灯;触摸着墙角冰凉的温度,这便是我的天空、我的生命――阴暗铁屋子。不知是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铁屋子?
我常在校刊上写一些文字,发一些恼骚。不幸的是这些文字都成了弃儿,无家可归,在星晖斑斓的夜空死得无声无息;更不会有什么铁杆粉丝。偶尔有几个读者,也只不过是几个正处低谷的失落之人,待他们走出低谷,便将我彻底的忘却了。大家都知道,写出的东西不能吸引读者,这对于一个作者来说将意味着什么;但我却毫不在乎。因为我的文字似杜鹃啼血般凄凉,似鹧鸪啼叫般伤感,毫无生命的活力与色彩,似游魂野鬼;没有人喜欢,这也挺正常,就连自己有时也不大喜欢。但我仍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文字,出于生活的压力,对生命的不珍惜?都有吧。
开始,这些文字也是倍受关注的。老师和同学们以为我有什么不幸的经历,想帮我走出生活的阴影,看到生命的可贵和生活的丰富多彩。当他们知道我是无事抱怨时,便毫不吝啬的送了我一个绰号――骚人(常发恼骚之人);有的甚至说我有精神抑郁症。对于这些小人议论,我不屑理会。我记得但丁曾说:“走自己的路,随他人说去。”社长常跟我说,路过今天才是 通向明天唯一的途径,现实总有些残酷;但这点残酷总掩盖不了生命的美丽。就像那乌云密布的阴天,终究有晴朗的时候。我总点头称是,心却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马不停蹄地追随着死亡。我慷慨地想到:人生自古谁无死,不就是一条命吗?少了我时间照样飞逝,风儿依旧流浪,没有谁会发现少了你的;因为我太渺小了。按迷信的说法,早死早投胎,早解脱这作业如洪,大考小考如苛捐杂税的生活。在我虚度生命的同时,总有人在赞美生命,在与死神顽强地战斗,争夺那渺茫的一线生机。社长经常提到依米,让我多看看她的文章。她的文章,我大都看过,很好,很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生命的色彩》中的一段:“春天,生命的颜色是浅绿色的,草长莺飞;夏季,生命的颜色是火红色的,骄阳似火;秋天,生命的颜色是金黄色的,硕果累累;冬季,生命的颜色是乳白色的,瑞雪丰年。”我想,我的眼睛已是极度近视了,十亿分之一的生命色彩都看不见。我想,我就是曹雪芹笔下的“浑世魔王”吧。
就这样,这个不曾谋面叫依米的女孩进入了我的生命。
初见依米是在校文学社间主办的“青春校园友谊辩论赛”上。她就如她笔下的那些文字,青春、活泼;随时带着阳光般的笑靥。承蒙社长抬爱,让我做我社的一辩;巧的是我的对手就是我不曾见面的依米。她是他们社的一辩,我的“敌人”。
看她温柔可亲的样儿。原以为,要赢她是轻而易举的。出乎意料的是,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也输得心甘情愿。她活似林黛玉的化身,外柔内刚。在辩论赛上,让我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会分身术,会七十二变;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让人刮目相看。她用她那三寸之舌,夺走了所有雷鸣般的掌声。
赛后,我们见面的机会便多了起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讲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她一直喜欢读我的文章;虽有些感伤,但仍掩盖不住你叛逆和与世无争的性格。对于他们的言论,你毫不顾及,我佩服你宽广的胸襟;我更佩服你的勇气,有什么话就说出来。我笑笑,并不是我不想去争辩,只是力不从心而已。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并肩走在校园的林阴小道上,夕阳撒在干净的石板路上,斜歪地画着我们的影子。她告诉我:人生是有很多的痛苦与无赖,难以避免。既然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又何必自寻烦恼,跟自己过不去呢?我们应该将心态调到最佳,去享受生命赋予我们的意义。没想到,年幼的她居然将生命看得如此透彻,让原以为:生命是一个大窟窿,无情地吞噬我们所有的青春与色彩,将我们一步步逼向死亡。我浑浑噩噩地过着每一天,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好像只有死亡才能为生命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让我们在痛苦中解脱。无知的我便在荒谬的想法中开始荒废生命。依米说:生命是一次短暂的簇放,就像烟花一样只能留给人们短暂的美丽。或许人们还来不及欣赏,你就已经簇放完毕。这美丽虽是短暂的,但它是由分分秒秒的快乐构成的;就像组成烟花的那些火药粉末。
天空一片灰,一片冰冷的灰;看不见飞鸟划下的掠影,阳光不能到达这里,花儿在这里枯萎。雨滴被拉成长长的斜线段,击打着泥土地面,击出一个或深或浅的小孔,悄无声息。放下窗帘,关上房门和灯;触摸着墙角冰凉的温度,这便是我的天空、我的生命――阴暗铁屋子。不知是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铁屋子?
我常在校刊上写一些文字,发一些恼骚。不幸的是这些文字都成了弃儿,无家可归,在星晖斑斓的夜空死得无声无息;更不会有什么铁杆粉丝。偶尔有几个读者,也只不过是几个正处低谷的失落之人,待他们走出低谷,便将我彻底的忘却了。大家都知道,写出的东西不能吸引读者,这对于一个作者来说将意味着什么;但我却毫不在乎。因为我的文字似杜鹃啼血般凄凉,似鹧鸪啼叫般伤感,毫无生命的活力与色彩,似游魂野鬼;没有人喜欢,这也挺正常,就连自己有时也不大喜欢。但我仍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文字,出于生活的压力,对生命的不珍惜?都有吧。
开始,这些文字也是倍受关注的。老师和同学们以为我有什么不幸的经历,想帮我走出生活的阴影,看到生命的可贵和生活的丰富多彩。当他们知道我是无事抱怨时,便毫不吝啬的送了我一个绰号――骚人(常发恼骚之人);有的甚至说我有精神抑郁症。对于这些小人议论,我不屑理会。我记得但丁曾说:“走自己的路,随他人说去。”社长常跟我说,路过今天才是 通向明天唯一的途径,现实总有些残酷;但这点残酷总掩盖不了生命的美丽。就像那乌云密布的阴天,终究有晴朗的时候。我总点头称是,心却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马不停蹄地追随着死亡。我慷慨地想到:人生自古谁无死,不就是一条命吗?少了我时间照样飞逝,风儿依旧流浪,没有谁会发现少了你的;因为我太渺小了。按迷信的说法,早死早投胎,早解脱这作业如洪,大考小考如苛捐杂税的生活。在我虚度生命的同时,总有人在赞美生命,在与死神顽强地战斗,争夺那渺茫的一线生机。社长经常提到依米,让我多看看她的文章。她的文章,我大都看过,很好,很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生命的色彩》中的一段:“春天,生命的颜色是浅绿色的,草长莺飞;夏季,生命的颜色是火红色的,骄阳似火;秋天,生命的颜色是金黄色的,硕果累累;冬季,生命的颜色是乳白色的,瑞雪丰年。”我想,我的眼睛已是极度近视了,十亿分之一的生命色彩都看不见。我想,我就是曹雪芹笔下的“浑世魔王”吧。
就这样,这个不曾谋面叫依米的女孩进入了我的生命。
初见依米是在校文学社间主办的“青春校园友谊辩论赛”上。她就如她笔下的那些文字,青春、活泼;随时带着阳光般的笑靥。承蒙社长抬爱,让我做我社的一辩;巧的是我的对手就是我不曾见面的依米。她是他们社的一辩,我的“敌人”。
看她温柔可亲的样儿。原以为,要赢她是轻而易举的。出乎意料的是,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也输得心甘情愿。她活似林黛玉的化身,外柔内刚。在辩论赛上,让我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会分身术,会七十二变;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让人刮目相看。她用她那三寸之舌,夺走了所有雷鸣般的掌声。
赛后,我们见面的机会便多了起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讲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她一直喜欢读我的文章;虽有些感伤,但仍掩盖不住你叛逆和与世无争的性格。对于他们的言论,你毫不顾及,我佩服你宽广的胸襟;我更佩服你的勇气,有什么话就说出来。我笑笑,并不是我不想去争辩,只是力不从心而已。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并肩走在校园的林阴小道上,夕阳撒在干净的石板路上,斜歪地画着我们的影子。她告诉我:人生是有很多的痛苦与无赖,难以避免。既然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又何必自寻烦恼,跟自己过不去呢?我们应该将心态调到最佳,去享受生命赋予我们的意义。没想到,年幼的她居然将生命看得如此透彻,让原以为:生命是一个大窟窿,无情地吞噬我们所有的青春与色彩,将我们一步步逼向死亡。我浑浑噩噩地过着每一天,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好像只有死亡才能为生命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让我们在痛苦中解脱。无知的我便在荒谬的想法中开始荒废生命。依米说:生命是一次短暂的簇放,就像烟花一样只能留给人们短暂的美丽。或许人们还来不及欣赏,你就已经簇放完毕。这美丽虽是短暂的,但它是由分分秒秒的快乐构成的;就像组成烟花的那些火药粉末。
天空一片灰,一片冰冷的灰;看不见飞鸟划下的掠影,阳光不能到达这里,花儿在这里枯萎。雨滴被拉成长长的斜线段,击打着泥土地面,击出一个或深或浅的小孔,悄无声息。放下窗帘,关上房门和灯;触摸着墙角冰凉的温度,这便是我的天空、我的生命――阴暗铁屋子。不知是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铁屋子?
我常在校刊上写一些文字,发一些恼骚。不幸的是这些文字都成了弃儿,无家可归,在星晖斑斓的夜空死得无声无息;更不会有什么铁杆粉丝。偶尔有几个读者,也只不过是几个正处低谷的失落之人,待他们走出低谷,便将我彻底的忘却了。大家都知道,写出的东西不能吸引读者,这对于一个作者来说将意味着什么;但我却毫不在乎。因为我的文字似杜鹃啼血般凄凉,似鹧鸪啼叫般伤感,毫无生命的活力与色彩,似游魂野鬼;没有人喜欢,这也挺正常,就连自己有时也不大喜欢。但我仍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文字,出于生活的压力,对生命的不珍惜?都有吧。
开始,这些文字也是倍受关注的。老师和同学们以为我有什么不幸的经历,想帮我走出生活的阴影,看到生命的可贵和生活的丰富多彩。当他们知道我是无事抱怨时,便毫不吝啬的送了我一个绰号――骚人(常发恼骚之人);有的甚至说我有精神抑郁症。对于这些小人议论,我不屑理会。我记得但丁曾说:“走自己的路,随他人说去。”社长常跟我说,路过今天才是 通向明天唯一的途径,现实总有些残酷;但这点残酷总掩盖不了生命的美丽。就像那乌云密布的阴天,终究有晴朗的时候。我总点头称是,心却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马不停蹄地追随着死亡。我慷慨地想到:人生自古谁无死,不就是一条命吗?少了我时间照样飞逝,风儿依旧流浪,没有谁会发现少了你的;因为我太渺小了。按迷信的说法,早死早投胎,早解脱这作业如洪,大考小考如苛捐杂税的生活。在我虚度生命的同时,总有人在赞美生命,在与死神顽强地战斗,争夺那渺茫的一线生机。社长经常提到依米,让我多看看她的文章。她的文章,我大都看过,很好,很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生命的色彩》中的一段:“春天,生命的颜色是浅绿色的,草长莺飞;夏季,生命的颜色是火红色的,骄阳似火;秋天,生命的颜色是金黄色的,硕果累累;冬季,生命的颜色是乳白色的,瑞雪丰年。”我想,我的眼睛已是极度近视了,十亿分之一的生命色彩都看不见。我想,我就是曹雪芹笔下的“浑世魔王”吧。
就这样,这个不曾谋面叫依米的女孩进入了我的生命。
初见依米是在校文学社间主办的“青春校园友谊辩论赛”上。她就如她笔下的那些文字,青春、活泼;随时带着阳光般的笑靥。承蒙社长抬爱,让我做我社的一辩;巧的是我的对手就是我不曾见面的依米。她是他们社的一辩,我的“敌人”。
看她温柔可亲的样儿。原以为,要赢她是轻而易举的。出乎意料的是,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也输得心甘情愿。她活似林黛玉的化身,外柔内刚。在辩论赛上,让我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会分身术,会七十二变;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让人刮目相看。她用她那三寸之舌,夺走了所有雷鸣般的掌声。
赛后,我们见面的机会便多了起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讲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她一直喜欢读我的文章;虽有些感伤,但仍掩盖不住你叛逆和与世无争的性格。对于他们的言论,你毫不顾及,我佩服你宽广的胸襟;我更佩服你的勇气,有什么话就说出来。我笑笑,并不是我不想去争辩,只是力不从心而已。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并肩走在校园的林阴小道上,夕阳撒在干净的石板路上,斜歪地画着我们的影子。她告诉我:人生是有很多的痛苦与无赖,难以避免。既然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又何必自寻烦恼,跟自己过不去呢?我们应该将心态调到最佳,去享受生命赋予我们的意义。没想到,年幼的她居然将生命看得如此透彻,让原以为:生命是一个大窟窿,无情地吞噬我们所有的青春与色彩,将我们一步步逼向死亡。我浑浑噩噩地过着每一天,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好像只有死亡才能为生命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让我们在痛苦中解脱。无知的我便在荒谬的想法中开始荒废生命。依米说:生命是一次短暂的簇放,就像烟花一样只能留给人们短暂的美丽。或许人们还来不及欣赏,你就已经簇放完毕。这美丽虽是短暂的,但它是由分分秒秒的快乐构成的;就像组成烟花的那些火药粉末。
天空一片灰,一片冰冷的灰;看不见飞鸟划下的掠影,阳光不能到达这里,花儿在这里枯萎。雨滴被拉成长长的斜线段,击打着泥土地面,击出一个或深或浅的小孔,悄无声息。放下窗帘,关上房门和灯;触摸着墙角冰凉的温度,这便是我的天空、我的生命――阴暗铁屋子。不知是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铁屋子?
我常在校刊上写一些文字,发一些恼骚。不幸的是这些文字都成了弃儿,无家可归,在星晖斑斓的夜空死得无声无息;更不会有什么铁杆粉丝。偶尔有几个读者,也只不过是几个正处低谷的失落之人,待他们走出低谷,便将我彻底的忘却了。大家都知道,写出的东西不能吸引读者,这对于一个作者来说将意味着什么;但我却毫不在乎。因为我的文字似杜鹃啼血般凄凉,似鹧鸪啼叫般伤感,毫无生命的活力与色彩,似游魂野鬼;没有人喜欢,这也挺正常,就连自己有时也不大喜欢。但我仍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文字,出于生活的压力,对生命的不珍惜?都有吧。
开始,这些文字也是倍受关注的。老师和同学们以为我有什么不幸的经历,想帮我走出生活的阴影,看到生命的可贵和生活的丰富多彩。当他们知道我是无事抱怨时,便毫不吝啬的送了我一个绰号――骚人(常发恼骚之人);有的甚至说我有精神抑郁症。对于这些小人议论,我不屑理会。我记得但丁曾说:“走自己的路,随他人说去。”社长常跟我说,路过今天才是 通向明天唯一的途径,现实总有些残酷;但这点残酷总掩盖不了生命的美丽。就像那乌云密布的阴天,终究有晴朗的时候。我总点头称是,心却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马不停蹄地追随着死亡。我慷慨地想到:人生自古谁无死,不就是一条命吗?少了我时间照样飞逝,风儿依旧流浪,没有谁会发现少了你的;因为我太渺小了。按迷信的说法,早死早投胎,早解脱这作业如洪,大考小考如苛捐杂税的生活。在我虚度生命的同时,总有人在赞美生命,在与死神顽强地战斗,争夺那渺茫的一线生机。社长经常提到依米,让我多看看她的文章。她的文章,我大都看过,很好,很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生命的色彩》中的一段:“春天,生命的颜色是浅绿色的,草长莺飞;夏季,生命的颜色是火红色的,骄阳似火;秋天,生命的颜色是金黄色的,硕果累累;冬季,生命的颜色是乳白色的,瑞雪丰年。”我想,我的眼睛已是极度近视了,十亿分之一的生命色彩都看不见。我想,我就是曹雪芹笔下的“浑世魔王”吧。
就这样,这个不曾谋面叫依米的女孩进入了我的生命。
初见依米是在校文学社间主办的“青春校园友谊辩论赛”上。她就如她笔下的那些文字,青春、活泼;随时带着阳光般的笑靥。承蒙社长抬爱,让我做我社的一辩;巧的是我的对手就是我不曾见面的依米。她是他们社的一辩,我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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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后,我们见面的机会便多了起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讲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她一直喜欢读我的文章;虽有些感伤,但仍掩盖不住你叛逆和与世无争的性格。对于他们的言论,你毫不顾及,我佩服你宽广的胸襟;我更佩服你的勇气,有什么话就说出来。我笑笑,并不是我不想去争辩,只是力不从心而已。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并肩走在校园的林阴小道上,夕阳撒在干净的石板路上,斜歪地画着我们的影子。她告诉我:人生是有很多的痛苦与无赖,难以避免。既然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又何必自寻烦恼,跟自己过不去呢?我们应该将心态调到最佳,去享受生命赋予我们的意义。没想到,年幼的她居然将生命看得如此透彻,让原以为:生命是一个大窟窿,无情地吞噬我们所有的青春与色彩,将我们一步步逼向死亡。我浑浑噩噩地过着每一天,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好像只有死亡才能为生命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让我们在痛苦中解脱。无知的我便在荒谬的想法中开始荒废生命。依米说:生命是一次短暂的簇放,就像烟花一样只能留给人们短暂的美丽。或许人们还来不及欣赏,你就已经簇放完毕。这美丽虽是短暂的,但它是由分分秒秒的快乐构成的;就像组成烟花的那些火药粉末。
天空一片灰,一片冰冷的灰;看不见飞鸟划下的掠影,阳光不能到达这里,花儿在这里枯萎。雨滴被拉成长长的斜线段,击打着泥土地面,击出一个或深或浅的小孔,悄无声息。放下窗帘,关上房门和灯;触摸着墙角冰凉的温度,这便是我的天空、我的生命――阴暗铁屋子。不知是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铁屋子?
我常在校刊上写一些文字,发一些恼骚。不幸的是这些文字都成了弃儿,无家可归,在星晖斑斓的夜空死得无声无息;更不会有什么铁杆粉丝。偶尔有几个读者,也只不过是几个正处低谷的失落之人,待他们走出低谷,便将我彻底的忘却了。大家都知道,写出的东西不能吸引读者,这对于一个作者来说将意味着什么;但我却毫不在乎。因为我的文字似杜鹃啼血般凄凉,似鹧鸪啼叫般伤感,毫无生命的活力与色彩,似游魂野鬼;没有人喜欢,这也挺正常,就连自己有时也不大喜欢。但我仍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文字,出于生活的压力,对生命的不珍惜?都有吧。
开始,这些文字也是倍受关注的。老师和同学们以为我有什么不幸的经历,想帮我走出生活的阴影,看到生命的可贵和生活的丰富多彩。当他们知道我是无事抱怨时,便毫不吝啬的送了我一个绰号――骚人(常发恼骚之人);有的甚至说我有精神抑郁症。对于这些小人议论,我不屑理会。我记得但丁曾说:“走自己的路,随他人说去。”社长常跟我说,路过今天才是 通向明天唯一的途径,现实总有些残酷;但这点残酷总掩盖不了生命的美丽。就像那乌云密布的阴天,终究有晴朗的时候。我总点头称是,心却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马不停蹄地追随着死亡。我慷慨地想到:人生自古谁无死,不就是一条命吗?少了我时间照样飞逝,风儿依旧流浪,没有谁会发现少了你的;因为我太渺小了。按迷信的说法,早死早投胎,早解脱这作业如洪,大考小考如苛捐杂税的生活。在我虚度生命的同时,总有人在赞美生命,在与死神顽强地战斗,争夺那渺茫的一线生机。社长经常提到依米,让我多看看她的文章。她的文章,我大都看过,很好,很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生命的色彩》中的一段:“春天,生命的颜色是浅绿色的,草长莺飞;夏季,生命的颜色是火红色的,骄阳似火;秋天,生命的颜色是金黄色的,硕果累累;冬季,生命的颜色是乳白色的,瑞雪丰年。”我想,我的眼睛已是极度近视了,十亿分之一的生命色彩都看不见。我想,我就是曹雪芹笔下的“浑世魔王”吧。
就这样,这个不曾谋面叫依米的女孩进入了我的生命。
初见依米是在校文学社间主办的“青春校园友谊辩论赛”上。她就如她笔下的那些文字,青春、活泼;随时带着阳光般的笑靥。承蒙社长抬爱,让我做我社的一辩;巧的是我的对手就是我不曾见面的依米。她是他们社的一辩,我的“敌人”。
看她温柔可亲的样儿。原以为,要赢她是轻而易举的。出乎意料的是,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也输得心甘情愿。她活似林黛玉的化身,外柔内刚。在辩论赛上,让我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会分身术,会七十二变;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让人刮目相看。她用她那三寸之舌,夺走了所有雷鸣般的掌声。
赛后,我们见面的机会便多了起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讲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她一直喜欢读我的文章;虽有些感伤,但仍掩盖不住你叛逆和与世无争的性格。对于他们的言论,你毫不顾及,我佩服你宽广的胸襟;我更佩服你的勇气,有什么话就说出来。我笑笑,并不是我不想去争辩,只是力不从心而已。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并肩走在校园的林阴小道上,夕阳撒在干净的石板路上,斜歪地画着我们的影子。她告诉我:人生是有很多的痛苦与无赖,难以避免。既然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又何必自寻烦恼,跟自己过不去呢?我们应该将心态调到最佳,去享受生命赋予我们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