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作文10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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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伤。——《无言歌》番外_10000字

文章摘要:高三作文10000字:怎么写好暗伤。——《无言歌》番外10000字作文?你于我的记忆,是我不谙世事的少年时,最甜美的一道暗伤。『正文。』在记忆一片纯白的最初,我就已经认识了迟。三岁还是四岁。只记得他大我两岁,我总喜欢做他的跟屁虫,让他甩都甩不掉。小时的我又调皮又大胆。上幼儿园后这样的潜质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以下是何淑芳写的《暗伤。——《无言歌》番外》范文;

  • 作者:何淑芳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100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127段叙写
  • 更新:2021年01月03日 21时27分

你于我的记忆,是我不谙世事的少年时,最甜美的一道暗伤。

『正文。』

记忆一片纯白的最初,我就已经认识了迟。

三岁还是四岁?只记得他大我两岁,我总喜欢做他的跟屁虫,让他甩都甩不掉。

小时的我又调皮又大胆。上幼儿园后这样的潜质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我揪前排女生的辫子,我把午睡时被子里的棉花撕成一缕一缕吹在空中,我同男生打架,把对方打得哇哇大哭。用爸爸的话讲,这丫头的性子比男孩还要野。

而迟则与我完全相反。他与我同个幼儿园,自小学着画画,那时正念大班。对人事稍微有些概念的时候,我便察觉了迟与其他还擤着鼻涕一天到晚哭鼻子的孩子的本质不同。他整洁,安静,有双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家长们总是很喜欢迟的,他们总是对自家孩子说“瞧人家林朔迟,那么安静那么乖。看你们都脏兮兮的一身汗!”

小孩子们的嫉妒心有时也是很强烈的,那些男孩子们每每听到家长们对迟的称赞,大抵都是把头撇向一边以示不满与不屑。迟也因而被大家孤立了。

那时的我很讲义气,觉得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太…用什么词来讲?大概是太可怜了吧。我总会跑过去,坐在他身边,叠声唤他,迟,迟,我来和你玩吧。

而他总是点点头说,好吧。语气里却听不出高兴的意味。

可是,即使他不太愿意理睬我,我还是很喜欢同他说话或是拉他去玩。我总是觉得,迟像极了我临睡前,妈妈总会讲的童话故事里,那个英俊得一塌糊涂的王子。

多年后我费力地看着注着拼音的小说,无意间看到少年老成这个词。翻完词典后,我想,用这个词形容迟,大抵是再恰当不过了吧。

迟的父母与我的父母交情甚好,大概年轻时便互为哥们或姐妹。两家又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更是来往密切。我上中班时,迟离开了幼儿园,去了一个传说中很王牌的小学。至此我们见面的机会大大减少,这令我万分沮丧。但我总还会千方百计想出借口让妈妈带我去迟的家里玩。有一次去时,他正在做作业。我等了很久他还没有做完,便等不住了,忍不住左看看右看看,开始不安分起来。他似有察觉,说,林琛琛,别皮,我在做口算题。我便立马乖乖不动了。

后来便总会带本童话书去,彩绘的,很少的字。一个人坐在一边安静地看,不吵他,倒也乐在其中。他做完作业若是心情好,便会拿过我的书,随便选一个故事,讲给我听。

我那时捱在他的身边,听他糯糯清甜的声音,觉得人世间最幸福的事,不过如此。

幼儿园后,自然又是进了迟所在的小学。妈妈总是叮嘱迟,琛琛皮,你看着她点,放学带她回家

迟也是没有拒绝的,每天下午放学后便背着他的小熊书包站在我们教室的窗台边等我。那时他已戴了红领巾,臂上两条醒目的红杠。

同班的小女生总会羡慕地对我说,林琛琛,你的哥哥来接你啦!我便会用最快的速度把东西扫进书包,跑出教室,喊着,迟,迟,我来啦,我们一起回家吧。

那时我的妈妈终于想出了让我安静下来的法子,她请了市里最有名的老师,教我弹钢琴。每周一次的回琴是逃不过的,若是老师不满意,妈妈便是要责骂的。我当然不乐意,哭闹了无数次,见毫无效果,便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同黑白键展开拉锯战。练琴后,我自由时间大大减小,更不可能像从前那样没事就跑到迟的家里去“影响”他。我每日便盼着他来接我,那是我最最高兴的时刻。

上小学后,我发现我很聪明。回家后同妈妈讲,妈妈也没有批评我骄傲,只是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当然,琛琛智商160呢。

我对160这个数字完全没概念,只是发现别的孩子学了很久的拼音我一个小时就记全了,口算题更是难不倒我,老师还在讲加法时我已经在做加减乘除混合运算的题目了。我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却总是得到漂亮的成绩单,我对弹钢琴没什么兴趣却开始参加比赛得奖了,我就这样,过了两年。

两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同迟在一起的,回家路上的,那短短的时光。我渐渐发现,迟也不是那么孤僻的。他偶尔也会在我的说笑下露出浅淡的笑容。他看见我吃冰糖葫芦,糖汁粘在嘴角时,唇角上扬的弧度很温柔我喜欢那样的迟,仿佛离我很近。

我要念四年级时妈妈学校提了申请书,我参加了一次考试,考完后便跳级上了五年级。那时迟已经是六年级的年级第一,奥数班、竞赛组总有他的身影。成绩优异,能力出众,在我看来,迟的脚已经稳当当地迈进了市一中。

而他果然去了那里,以全市第三的成绩。

迟一你于我的记忆,是我不谙世事的少年时,最甜美的一道暗伤。

『正文。』

在记忆一片纯白的最初,我就已经认识了迟。

三岁还是四岁?只记得他大我两岁,我总喜欢做他的跟屁虫,让他甩都甩不掉。

小时的我又调皮又大胆。上幼儿园后这样的潜质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我揪前排女生的辫子,我把午睡时被子里的棉花撕成一缕一缕吹在空中,我同男生打架,把对方打得哇哇大哭。用爸爸的话讲,这丫头的性子比男孩还要野。

而迟则与我完全相反。他与我同个幼儿园,自小学着画画,那时正念大班。对人事稍微有些概念的时候,我便察觉了迟与其他还擤着鼻涕一天到晚哭鼻子的孩子的本质不同。他整洁,安静,有双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家长们总是很喜欢迟的,他们总是对自家孩子说“瞧人家林朔迟,那么安静那么乖。看你们都脏兮兮的一身汗!”

小孩子们的嫉妒心有时也是很强烈的,那些男孩子们每每听到家长们对迟的称赞,大抵都是把头撇向一边以示不满与不屑。迟也因而被大家孤立了。

那时的我很讲义气,觉得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太…用什么词来讲?大概是太可怜了吧。我总会跑过去,坐在他身边,叠声唤他,迟,迟,我来和你玩吧。

而他总是点点头说,好吧。语气里却听不出高兴的意味。

可是,即使他不太愿意理睬我,我还是很喜欢同他说话或是拉他去玩。我总是觉得,迟像极了我临睡前,妈妈总会讲的童话故事里,那个英俊得一塌糊涂的王子。

多年后我费力地看着注着拼音的小说,无意间看到少年老成这个词。翻完词典后,我想,用这个词形容迟,大抵是再恰当不过了吧。

迟的父母与我的父母交情甚好,大概年轻时便互为哥们或姐妹。两家又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更是来往密切。我上中班时,迟离开了幼儿园,去了一个传说中很王牌的小学。至此我们见面的机会大大减少,这令我万分沮丧。但我总还会千方百计想出借口妈妈带我去迟的家里玩。有一次去时,他正在做作业。我等了很久他还没有做完,便等不住了,忍不住左看看右看看,开始不安分起来。他似有察觉,说,林琛琛,别皮,我在做口算题。我便立马乖乖不动了。

后来便总会带本童话书去,彩绘的,很少的字。一个人坐在一边安静地看,不吵他,倒也乐在其中。他做完作业若是心情好,便会拿过我的书,随便选一个故事,讲给我听。

我那时捱在他的身边,听他糯糯清甜的声音,觉得人世间最幸福的事,不过如此。

幼儿园后,自然又是进了迟所在的小学。妈妈总是叮嘱迟,琛琛皮,你看着她点,放学带她回家

迟也是没有拒绝的,每天下午放学后便背着他的小熊书包站在我们教室的窗台边等我。那时他已戴了红领巾,臂上两条醒目的红杠。

同班的小女生总会羡慕地对我说,林琛琛,你的哥哥来接你啦!我便会用最快的速度把东西扫进书包,跑出教室,喊着,迟,迟,我来啦,我们一起回家吧。

那时我的妈妈终于想出了让我安静下来的法子,她请了市里最有名的老师,教我弹钢琴。每周一次的回琴是逃不过的,若是老师不满意,妈妈便是要责骂的。我当然不乐意,哭闹了无数次,见毫无效果,便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同黑白键展开拉锯战。练琴后,我自由时间大大减小,更不可能像从前那样没事就跑到迟的家里去“影响”他。我每日便盼着他来接我,那是我最最高兴的时刻。

上小学后,我发现我很聪明回家后同妈妈讲,妈妈也没有批评我骄傲,只是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当然,琛琛智商160呢。

我对160这个数字完全没概念,只是发现别的孩子学了很久的拼音我一个小时就记全了,口算题更是难不倒我,老师还在讲加法时我已经在做加减乘除混合运算的题目了。我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却总是得到漂亮的成绩单,我对弹钢琴没什么兴趣却开始参加比赛得奖了,我就这样,过了两年。

两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同迟在一起的,回家路上的,那短短的时光。我渐渐发现,迟也不是那么孤僻的。他偶尔也会在我的说笑下露出浅淡的笑容。他看见我吃冰糖葫芦,糖汁粘在嘴角时,唇角上扬的弧度很温柔我喜欢那样的迟,仿佛离我很近。

我要念四年级时妈妈向学校提了申请书,我参加了一次考试,考完后便跳级上了五年级。那时迟已经是六年级的年级第一,奥数班、竞赛组总有他的身影。成绩优异,能力出众,在我看来,迟的脚已经稳当当地迈进了市一中。

而他果然去了那里,以全市第三的成绩。

迟一你于我的记忆,是我不谙世事的少年时,最甜美的一道暗伤。

『正文。』

在记忆一片纯白的最初,我就已经认识了迟。

三岁还是四岁?只记得他大我两岁,我总喜欢做他的跟屁虫,让他甩都甩不掉。

小时的我又调皮又大胆。上幼儿园后这样的潜质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我揪前排女生的辫子,我把午睡时被子里的棉花撕成一缕一缕吹在空中,我同男生打架,把对方打得哇哇大哭。用爸爸的话讲,这丫头的性子比男孩还要野。

而迟则与我完全相反。他与我同个幼儿园,自小学着画画,那时正念大班。对人事稍微有些概念的时候,我便察觉了迟与其他还擤着鼻涕一天到晚哭鼻子的孩子的本质不同。他整洁,安静,有双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家长们总是很喜欢迟的,他们总是对自家孩子说“瞧人家林朔迟,那么安静那么乖。看你们都脏兮兮的一身汗!”

小孩子们的嫉妒心有时也是很强烈的,那些男孩子们每每听到家长们对迟的称赞,大抵都是把头撇向一边以示不满与不屑。迟也因而被大家孤立了。

那时的我很讲义气,觉得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太…用什么词来讲?大概是太可怜了吧。我总会跑过去,坐在他身边,叠声唤他,迟,迟,我来和你玩吧。

而他总是点点头说,好吧。语气里却听不出高兴的意味。

可是,即使他不太愿意理睬我,我还是很喜欢同他说话或是拉他去玩。我总是觉得,迟像极了我临睡前,妈妈总会讲的童话故事里,那个英俊得一塌糊涂的王子。

多年后我费力地看着注着拼音的小说,无意间看到少年老成这个词。翻完词典后,我想,用这个词形容迟,大抵是再恰当不过了吧。

迟的父母与我的父母交情甚好,大概年轻时便互为哥们或姐妹。两家又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更是来往密切。我上中班时,迟离开了幼儿园,去了一个传说中很王牌的小学。至此我们见面的机会大大减少,这令我万分沮丧。但我总还会千方百计想出借口让妈妈带我去迟的家里玩。有一次去时,他正在做作业。我等了很久他还没有做完,便等不住了,忍不住左看看右看看,开始不安分起来。他似有察觉,说,林琛琛,别皮,我在做口算题。我便立马乖乖不动了。

后来便总会带本童话书去,彩绘的,很少的字。一个人坐在一边安静地看,不吵他,倒也乐在其中。他做完作业若是心情好,便会拿过我的书,随便选一个故事,讲给我听。

我那时捱在他的身边,听他糯糯清甜的声音,觉得人世间最幸福的事,不过如此。

幼儿园后,自然又是进了迟所在的小学。妈妈总是叮嘱迟,琛琛皮,你看着她点,放学带她回家

迟也是没有拒绝的,每天下午放学后便背着他的小熊书包站在我们教室的窗台边等我。那时他已戴了红领巾,臂上两条醒目的红杠。

同班的小女生总会羡慕地对我说,林琛琛,你的哥哥来接你啦!我便会用最快的速度把东西扫进书包,跑出教室,喊着,迟,迟,我来啦,我们一起回家吧。

那时我的妈妈终于想出了让我安静下来的法子,她请了市里最有名的老师,教我弹钢琴。每周一次的回琴是逃不过的,若是老师不满意,妈妈便是要责骂的。我当然不乐意,哭闹了无数次,见毫无效果,便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同黑白键展开拉锯战。练琴后,我自由时间大大减小,更不可能像从前那样没事就跑到迟的家里去“影响”他。我每日便盼着他来接我,那是我最最高兴的时刻。

上小学后,我发现我很聪明。回家后同妈妈讲,妈妈也没有批评我骄傲,只是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当然,琛琛智商160呢。

我对160这个数字完全没概念,只是发现别的孩子学了很久的拼音我一个小时就记全了,口算题更是难不倒我,老师还在讲加法时我已经在做加减乘除混合运算的题目了。我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却总是得到漂亮的成绩单,我对弹钢琴没什么兴趣却开始参加比赛得奖了,我就这样,过了两年。

两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同迟在一起的,回家路上的,那短短的时光。我渐渐发现,迟也不是那么孤僻的。他偶尔也会在我的说笑下露出浅淡的笑容。他看见我吃冰糖葫芦,糖汁粘在嘴角时,唇角上扬的弧度很温柔我喜欢那样的迟,仿佛离我很近。

我要念四年级时妈妈向学校提了申请书,我参加了一次考试,考完后便跳级上了五年级。那时迟已经是六年级的年级第一,奥数班、竞赛组总有他的身影。成绩优异,能力出众,在我看来,迟的脚已经稳当当地迈进了市一中。

而他果然去了那里,以全市第三的成绩。

迟一你于我的记忆,是我不谙世事的少年时,最甜美的一道暗伤。

『正文。』

记忆一片纯白的最初,我就已经认识了迟。

三岁还是四岁?只记得他大我两岁,我总喜欢做他的跟屁虫,让他甩都甩不掉。

小时的我又调皮又大胆。上幼儿园后这样的潜质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我揪前排女生的辫子,我把午睡时被子里的棉花撕成一缕一缕吹在空中,我同男生打架,把对方打得哇哇大哭。用爸爸的话讲,这丫头的性子比男孩还要野。

而迟则与我完全相反。他与我同个幼儿园,自小学着画画,那时正念大班。对人事稍微有些概念的时候,我便察觉了迟与其他还擤着鼻涕一天到晚哭鼻子的孩子的本质不同。他整洁,安静,有双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家长们总是很喜欢迟的,他们总是对自家孩子说“瞧人家林朔迟,那么安静那么乖。看你们都脏兮兮的一身汗!”

小孩子们的嫉妒心有时也是很强烈的,那些男孩子们每每听到家长们对迟的称赞,大抵都是把头撇向一边以示不满与不屑。迟也因而被大家孤立了。

那时的我很讲义气,觉得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太…用什么词来讲?大概是太可怜了吧。我总会跑过去,坐在他身边,叠声唤他,迟,迟,我来和你玩吧。

而他总是点点头说,好吧。语气里却听不出高兴的意味。

可是,即使他不太愿意理睬我,我还是很喜欢同他说话或是拉他去玩。我总是觉得,迟像极了我临睡前,妈妈总会讲的童话故事里,那个英俊得一塌糊涂的王子。

多年后我费力地看着注着拼音的小说,无意间看到少年老成这个词。翻完词典后,我想,用这个词形容迟,大抵是再恰当不过了吧。

迟的父母与我的父母交情甚好,大概年轻时便互为哥们或姐妹。两家又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更是来往密切。我上中班时,迟离开了幼儿园,去了一个传说中很王牌的小学。至此我们见面的机会大大减少,这令我万分沮丧。但我总还会千方百计想出借口让妈妈带我去迟的家里玩。有一次去时,他正在做作业。我等了很久他还没有做完,便等不住了,忍不住左看看右看看,开始不安分起来。他似有察觉,说,林琛琛,别皮,我在做口算题。我便立马乖乖不动了。

后来便总会带本童话书去,彩绘的,很少的字。一个人坐在一边安静地看,不吵他,倒也乐在其中。他做完作业若是心情好,便会拿过我的书,随便选一个故事,讲给我听。

我那时捱在他的身边,听他糯糯清甜的声音,觉得人世间最幸福的事,不过如此。

幼儿园后,自然又是进了迟所在的小学。妈妈总是叮嘱迟,琛琛皮,你看着她点,放学带她回家

迟也是没有拒绝的,每天下午放学后便背着他的小熊书包站在我们教室的窗台边等我。那时他已戴了红领巾,臂上两条醒目的红杠。

同班的小女生总会羡慕地对我说,林琛琛,你的哥哥来接你啦!我便会用最快的速度把东西扫进书包,跑出教室,喊着,迟,迟,我来啦,我们一起回家吧。

那时我的妈妈终于想出了让我安静下来的法子,她请了市里最有名的老师,教我弹钢琴。每周一次的回琴是逃不过的,若是老师不满意,妈妈便是要责骂的。我当然不乐意,哭闹了无数次,见毫无效果,便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同黑白键展开拉锯战。练琴后,我自由时间大大减小,更不可能像从前那样没事就跑到迟的家里去“影响”他。我每日便盼着他来接我,那是我最最高兴的时刻。

上小学后,我发现我很聪明。回家后同妈妈讲,妈妈也没有批评我骄傲,只是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当然,琛琛智商160呢。

我对160这个数字完全没概念,只是发现别的孩子学了很久的拼音我一个小时就记全了,口算题更是难不倒我,老师还在讲加法时我已经在做加减乘除混合运算的题目了。我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却总是得到漂亮的成绩单,我对弹钢琴没什么兴趣却开始参加比赛得奖了,我就这样,过了两年。

两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同迟在一起的,回家路上的,那短短的时光。我渐渐发现,迟也不是那么孤僻的。他偶尔也会在我的说笑下露出浅淡的笑容。他看见我吃冰糖葫芦,糖汁粘在嘴角时,唇角上扬的弧度很温柔我喜欢那样的迟,仿佛离我很近。

我要念四年级时妈妈学校提了申请书,我参加了一次考试,考完后便跳级上了五年级。那时迟已经是六年级的年级第一,奥数班、竞赛组总有他的身影。成绩优异,能力出众,在我看来,迟的脚已经稳当当地迈进了市一中。

而他果然去了那里,以全市第三的成绩。

迟一你于我的记忆,是我不谙世事的少年时,最甜美的一道暗伤。

『正文。』

在记忆一片纯白的最初,我就已经认识了迟。

三岁还是四岁?只记得他大我两岁,我总喜欢做他的跟屁虫,让他甩都甩不掉。

小时的我又调皮又大胆。上幼儿园后这样的潜质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我揪前排女生的辫子,我把午睡时被子里的棉花撕成一缕一缕吹在空中,我同男生打架,把对方打得哇哇大哭。用爸爸的话讲,这丫头的性子比男孩还要野。

而迟则与我完全相反。他与我同个幼儿园,自小学着画画,那时正念大班。对人事稍微有些概念的时候,我便察觉了迟与其他还擤着鼻涕一天到晚哭鼻子的孩子的本质不同。他整洁,安静,有双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家长们总是很喜欢迟的,他们总是对自家孩子说“瞧人家林朔迟,那么安静那么乖。看你们都脏兮兮的一身汗!”

小孩子们的嫉妒心有时也是很强烈的,那些男孩子们每每听到家长们对迟的称赞,大抵都是把头撇向一边以示不满与不屑。迟也因而被大家孤立了。

那时的我很讲义气,觉得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太…用什么词来讲?大概是太可怜了吧。我总会跑过去,坐在他身边,叠声唤他,迟,迟,我来和你玩吧。

而他总是点点头说,好吧。语气里却听不出高兴的意味。

可是,即使他不太愿意理睬我,我还是很喜欢同他说话或是拉他去玩。我总是觉得,迟像极了我临睡前,妈妈总会讲的童话故事里,那个英俊得一塌糊涂的王子。

多年后我费力地看着注着拼音的小说,无意间看到少年老成这个词。翻完词典后,我想,用这个词形容迟,大抵是再恰当不过了吧。

迟的父母与我的父母交情甚好,大概年轻时便互为哥们或姐妹。两家又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更是来往密切。我上中班时,迟离开了幼儿园,去了一个传说中很王牌的小学。至此我们见面的机会大大减少,这令我万分沮丧。但我总还会千方百计想出借口妈妈带我去迟的家里玩。有一次去时,他正在做作业。我等了很久他还没有做完,便等不住了,忍不住左看看右看看,开始不安分起来。他似有察觉,说,林琛琛,别皮,我在做口算题。我便立马乖乖不动了。

后来便总会带本童话书去,彩绘的,很少的字。一个人坐在一边安静地看,不吵他,倒也乐在其中。他做完作业若是心情好,便会拿过我的书,随便选一个故事,讲给我听。

我那时捱在他的身边,听他糯糯清甜的声音,觉得人世间最幸福的事,不过如此。

幼儿园后,自然又是进了迟所在的小学。妈妈总是叮嘱迟,琛琛皮,你看着她点,放学带她回家

迟也是没有拒绝的,每天下午放学后便背着他的小熊书包站在我们教室的窗台边等我。那时他已戴了红领巾,臂上两条醒目的红杠。

同班的小女生总会羡慕地对我说,林琛琛,你的哥哥来接你啦!我便会用最快的速度把东西扫进书包,跑出教室,喊着,迟,迟,我来啦,我们一起回家吧。

那时我的妈妈终于想出了让我安静下来的法子,她请了市里最有名的老师,教我弹钢琴。每周一次的回琴是逃不过的,若是老师不满意,妈妈便是要责骂的。我当然不乐意,哭闹了无数次,见毫无效果,便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同黑白键展开拉锯战。练琴后,我自由时间大大减小,更不可能像从前那样没事就跑到迟的家里去“影响”他。我每日便盼着他来接我,那是我最最高兴的时刻。

上小学后,我发现我很聪明回家后同妈妈讲,妈妈也没有批评我骄傲,只是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当然,琛琛智商160呢。

我对160这个数字完全没概念,只是发现别的孩子学了很久的拼音我一个小时就记全了,口算题更是难不倒我,老师还在讲加法时我已经在做加减乘除混合运算的题目了。我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却总是得到漂亮的成绩单,我对弹钢琴没什么兴趣却开始参加比赛得奖了,我就这样,过了两年。

两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同迟在一起的,回家路上的,那短短的时光。我渐渐发现,迟也不是那么孤僻的。他偶尔也会在我的说笑下露出浅淡的笑容。他看见我吃冰糖葫芦,糖汁粘在嘴角时,唇角上扬的弧度很温柔我喜欢那样的迟,仿佛离我很近。

我要念四年级时妈妈向学校提了申请书,我参加了一次考试,考完后便跳级上了五年级。那时迟已经是六年级的年级第一,奥数班、竞赛组总有他的身影。成绩优异,能力出众,在我看来,迟的脚已经稳当当地迈进了市一中。

而他果然去了那里,以全市第三的成绩。

迟一你于我的记忆,是我不谙世事的少年时,最甜美的一道暗伤。

『正文。』

在记忆一片纯白的最初,我就已经认识了迟。

三岁还是四岁?只记得他大我两岁,我总喜欢做他的跟屁虫,让他甩都甩不掉。

小时的我又调皮又大胆。上幼儿园后这样的潜质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我揪前排女生的辫子,我把午睡时被子里的棉花撕成一缕一缕吹在空中,我同男生打架,把对方打得哇哇大哭。用爸爸的话讲,这丫头的性子比男孩还要野。

而迟则与我完全相反。他与我同个幼儿园,自小学着画画,那时正念大班。对人事稍微有些概念的时候,我便察觉了迟与其他还擤着鼻涕一天到晚哭鼻子的孩子的本质不同。他整洁,安静,有双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家长们总是很喜欢迟的,他们总是对自家孩子说“瞧人家林朔迟,那么安静那么乖。看你们都脏兮兮的一身汗!”

小孩子们的嫉妒心有时也是很强烈的,那些男孩子们每每听到家长们对迟的称赞,大抵都是把头撇向一边以示不满与不屑。迟也因而被大家孤立了。

那时的我很讲义气,觉得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太…用什么词来讲?大概是太可怜了吧。我总会跑过去,坐在他身边,叠声唤他,迟,迟,我来和你玩吧。

而他总是点点头说,好吧。语气里却听不出高兴的意味。

可是,即使他不太愿意理睬我,我还是很喜欢同他说话或是拉他去玩。我总是觉得,迟像极了我临睡前,妈妈总会讲的童话故事里,那个英俊得一塌糊涂的王子。

多年后我费力地看着注着拼音的小说,无意间看到少年老成这个词。翻完词典后,我想,用这个词形容迟,大抵是再恰当不过了吧。

迟的父母与我的父母交情甚好,大概年轻时便互为哥们或姐妹。两家又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更是来往密切。我上中班时,迟离开了幼儿园,去了一个传说中很王牌的小学。至此我们见面的机会大大减少,这令我万分沮丧。但我总还会千方百计想出借口让妈妈带我去迟的家里玩。有一次去时,他正在做作业。我等了很久他还没有做完,便等不住了,忍不住左看看右看看,开始不安分起来。他似有察觉,说,林琛琛,别皮,我在做口算题。我便立马乖乖不动了。

后来便总会带本童话书去,彩绘的,很少的字。一个人坐在一边安静地看,不吵他,倒也乐在其中。他做完作业若是心情好,便会拿过我的书,随便选一个故事,讲给我听。

我那时捱在他的身边,听他糯糯清甜的声音,觉得人世间最幸福的事,不过如此。

幼儿园后,自然又是进了迟所在的小学。妈妈总是叮嘱迟,琛琛皮,你看着她点,放学带她回家

迟也是没有拒绝的,每天下午放学后便背着他的小熊书包站在我们教室的窗台边等我。那时他已戴了红领巾,臂上两条醒目的红杠。

同班的小女生总会羡慕地对我说,林琛琛,你的哥哥来接你啦!我便会用最快的速度把东西扫进书包,跑出教室,喊着,迟,迟,我来啦,我们一起回家吧。

那时我的妈妈终于想出了让我安静下来的法子,她请了市里最有名的老师,教我弹钢琴。每周一次的回琴是逃不过的,若是老师不满意,妈妈便是要责骂的。我当然不乐意,哭闹了无数次,见毫无效果,便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同黑白键展开拉锯战。练琴后,我自由时间大大减小,更不可能像从前那样没事就跑到迟的家里去“影响”他。我每日便盼着他来接我,那是我最最高兴的时刻。

上小学后,我发现我很聪明。回家后同妈妈讲,妈妈也没有批评我骄傲,只是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当然,琛琛智商160呢。

我对160这个数字完全没概念,只是发现别的孩子学了很久的拼音我一个小时就记全了,口算题更是难不倒我,老师还在讲加法时我已经在做加减乘除混合运算的题目了。我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却总是得到漂亮的成绩单,我对弹钢琴没什么兴趣却开始参加比赛得奖了,我就这样,过了两年。

两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同迟在一起的,回家路上的,那短短的时光。我渐渐发现,迟也不是那么孤僻的。他偶尔也会在我的说笑下露出浅淡的笑容。他看见我吃冰糖葫芦,糖汁粘在嘴角时,唇角上扬的弧度很温柔我喜欢那样的迟,仿佛离我很近。

我要念四年级时妈妈向学校提了申请书,我参加了一次考试,考完后便跳级上了五年级。那时迟已经是六年级的年级第一,奥数班、竞赛组总有他的身影。成绩优异,能力出众,在我看来,迟的脚已经稳当当地迈进了市一中。

而他果然去了那里,以全市第三的成绩。

迟一你于我的记忆,是我不谙世事的少年时,最甜美的一道暗伤。

『正文。』

记忆一片纯白的最初,我就已经认识了迟。

三岁还是四岁?只记得他大我两岁,我总喜欢做他的跟屁虫,让他甩都甩不掉。

小时的我又调皮又大胆。上幼儿园后这样的潜质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我揪前排女生的辫子,我把午睡时被子里的棉花撕成一缕一缕吹在空中,我同男生打架,把对方打得哇哇大哭。用爸爸的话讲,这丫头的性子比男孩还要野。

而迟则与我完全相反。他与我同个幼儿园,自小学着画画,那时正念大班。对人事稍微有些概念的时候,我便察觉了迟与其他还擤着鼻涕一天到晚哭鼻子的孩子的本质不同。他整洁,安静,有双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家长们总是很喜欢迟的,他们总是对自家孩子说“瞧人家林朔迟,那么安静那么乖。看你们都脏兮兮的一身汗!”

小孩子们的嫉妒心有时也是很强烈的,那些男孩子们每每听到家长们对迟的称赞,大抵都是把头撇向一边以示不满与不屑。迟也因而被大家孤立了。

那时的我很讲义气,觉得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太…用什么词来讲?大概是太可怜了吧。我总会跑过去,坐在他身边,叠声唤他,迟,迟,我来和你玩吧。

而他总是点点头说,好吧。语气里却听不出高兴的意味。

可是,即使他不太愿意理睬我,我还是很喜欢同他说话或是拉他去玩。我总是觉得,迟像极了我临睡前,妈妈总会讲的童话故事里,那个英俊得一塌糊涂的王子。

多年后我费力地看着注着拼音的小说,无意间看到少年老成这个词。翻完词典后,我想,用这个词形容迟,大抵是再恰当不过了吧。

迟的父母与我的父母交情甚好,大概年轻时便互为哥们或姐妹。两家又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更是来往密切。我上中班时,迟离开了幼儿园,去了一个传说中很王牌的小学。至此我们见面的机会大大减少,这令我万分沮丧。但我总还会千方百计想出借口让妈妈带我去迟的家里玩。有一次去时,他正在做作业。我等了很久他还没有做完,便等不住了,忍不住左看看右看看,开始不安分起来。他似有察觉,说,林琛琛,别皮,我在做口算题。我便立马乖乖不动了。

后来便总会带本童话书去,彩绘的,很少的字。一个人坐在一边安静地看,不吵他,倒也乐在其中。他做完作业若是心情好,便会拿过我的书,随便选一个故事,讲给我听。

我那时捱在他的身边,听他糯糯清甜的声音,觉得人世间最幸福的事,不过如此。

幼儿园后,自然又是进了迟所在的小学。妈妈总是叮嘱迟,琛琛皮,你看着她点,放学带她回家

迟也是没有拒绝的,每天下午放学后便背着他的小熊书包站在我们教室的窗台边等我。那时他已戴了红领巾,臂上两条醒目的红杠。

同班的小女生总会羡慕地对我说,林琛琛,你的哥哥来接你啦!我便会用最快的速度把东西扫进书包,跑出教室,喊着,迟,迟,我来啦,我们一起回家吧。

那时我的妈妈终于想出了让我安静下来的法子,她请了市里最有名的老师,教我弹钢琴。每周一次的回琴是逃不过的,若是老师不满意,妈妈便是要责骂的。我当然不乐意,哭闹了无数次,见毫无效果,便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同黑白键展开拉锯战。练琴后,我自由时间大大减小,更不可能像从前那样没事就跑到迟的家里去“影响”他。我每日便盼着他来接我,那是我最最高兴的时刻。

上小学后,我发现我很聪明。回家后同妈妈讲,妈妈也没有批评我骄傲,只是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当然,琛琛智商160呢。

我对160这个数字完全没概念,只是发现别的孩子学了很久的拼音我一个小时就记全了,口算题更是难不倒我,老师还在讲加法时我已经在做加减乘除混合运算的题目了。我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却总是得到漂亮的成绩单,我对弹钢琴没什么兴趣却开始参加比赛得奖了,我就这样,过了两年。

两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同迟在一起的,回家路上的,那短短的时光。我渐渐发现,迟也不是那么孤僻的。他偶尔也会在我的说笑下露出浅淡的笑容。他看见我吃冰糖葫芦,糖汁粘在嘴角时,唇角上扬的弧度很温柔我喜欢那样的迟,仿佛离我很近。

我要念四年级时妈妈向学校提了申请书,我参加了一次考试,考完后便跳级上了五年级。那时迟已经是六年级的年级第一,奥数班、竞赛组总有他的身影。成绩优异,能力出众,在我看来,迟的脚已经稳当当地迈进了市一中。

而他果然去了那里,以全市第三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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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中高三学生(7)班 何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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