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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赠孟浩然》

文章摘要:赠孟浩然李白 吾爱孟夫子, 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 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 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 徒此揖清芬。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 ...

赠孟浩然李白 吾爱孟夫子, 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 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 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 徒此揖清芬。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本诗就有这样的特色。首先看其章法结构。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风流”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二联的笔墨了。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白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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