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印记_9000字
文章摘要:高三写景作文:怎么写好秋天的印记9000字作文?“这是最后一封信,或者,留言。这几年,每月固定的邮件,一个女孩子,执着而干净的爱恋,或许会令你感动。也或许会令你反感——每次,都要浪费一秒钟的时间,去清除掉这些莫名其妙的垃圾。然而无论你心思如何,都从未回复过我。以下是马堰玲写的《秋天的印记》范文;
- 作者:马堰玲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9000字作文
- 体裁:写景
- 段落:分127段叙写
- 更新:2023年02月27日 07时41分
“这是最后一封信,或者,留言。这几年,每月固定的邮件,一个女孩子,执着而干净的爱恋,或许会令你感动;也或许会令你反感——每次,都要浪费一秒钟的时间,去清除掉这些莫名其妙的垃圾。然而无论你心思如何,都从未回复过我...。
Smile轻轻地按下发送,轻轻地将电脑合上,轻轻地抬起头来,满心满眼,溢着蒙蒙的迷茫...
就这样了么?就这样,画上休止符么?
有些想家。有些不舍。有些...悲伤的情绪涌上来...。
秋日的黄昏,SMILE一个人站在安静的音乐室里,古老的大铁格子窗外,满眼哗哗啦啦随风作响的杨树叶子,黄色,绿色,有的还会布着斑点的红...这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摘下眼镜向外望时,只看到透着阳光的淡淡的黄绿色的印子,这样的色彩,很像她喜欢的一个词,色彩斑斓。色彩斑斓,多么美好----这是等同于无忧无虑的字眼呀。
这是她最喜欢的时光,因为一到六点钟的时候,他总会准时在这几扇窗前走过。怀里抱着黑白相间的篮球,走路的时候,腰挺得直直的,目不斜视。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白皙的侧脸。他经过的时候,她总是隐隐地躲在窗边,低眉顺目。他绝对不知道我在里面,等他经过,她想。
他的脚步渐行渐远的时候,她凝眉思量:从三年级分班的那天起至今,已经认识他七年了呢。不知他有没有发现,我也同他一样,成长得如同花儿?既然,已共同走过了七年的时光,为何在这样的时刻,自己还是不能大方地走出去,对他微笑?
十五岁的秋季,是走得最快的季节,仿佛偶尔进溜进教室的秋日斜阳,只眨眼的工夫,就一晃而过。
高中三年,虽同是重点,虽在同一座小城,但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大家竟然一次都没有相见过。偶尔,她也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洒满夕阳的青砖小路上,那个风华正茂的英俊少年。她从未想过“分开”、“永别”这样的字眼。“妾发初附额,折梅庭前戏;郎骑竹马来...”很小的时候,她就熟识这首甬长的《长干行》。青梅竹马,老天既然可以让我们早早地相识相处这么多年,又怎会忍心让我这们分开呢?终有一天,我们会在一起,她一直这样认为。然而世事难料。
再见他的时候,她已经十九岁,没有读大学,她成了南方都市里最最普通的打工妹。而他已是大二,依然眉目清秀,英俊挺拔。秋末的黄昏里,他们在SHIRLY家碰到。他已懂得笑着问她可好,她却只能红着脸匆匆道声打扰,低头走掉。
他没有看到,她的眼睛里,满满的泪花。
她是如此的想念他,这样难得的重逢,就这样匆匆错过吗?或许他依然不知道,她有多么喜欢他。第一次,她开始怀疑,他与自己,还有可能吗?
是自自卑吧。她与他的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她知道,自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争强好胜的,不然为什么,不愿在一事无成的时候回家;不然为什么,在再见的刹那,最先涌出感觉是窘迫......
她缓缓地闭上眼睛,仿佛又看见,十五岁的秋日黄昏里,那个羞涩的女子,那个玉面的少年...。
再次南下。
她辞了原来安逸清闲的行政部文员的工作,进了一家小公司跑业务。没有经验,没有人脉,不懂人情世故...然而,是骨子里的坚强与倔强发了芽吧,这一坚持,就是四年。
四年里,一起长大的好友SHIRLY早已毕业来南方投奔她,都工作两年了,仍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拍拖,旅行,晃晃悠悠地工作;而她,不玩不闹不谈恋爱,短短四年,就跳到这家外企市场部经理的位置。
二十五岁的女子,貌美如花却始终清白如玉,只知工作读书,闲来无事除了和一些同事朋友逛街看戏就只是自己在家养花弄草,这样的年代里,这样的行为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那些总是碰一鼻子灰却始终不甘心的人啊...
连SHIRLY都不知道,她哪里是无爱,只不过他们都不是,那粒朱砂,明亮而冷艳的——朱砂——用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一个男孩子是不合适的吧,何况是他,这样一个刚毅阳光的真男子。然而“这是最后一封信,或者,留言。这几年,每月固定的邮件,一个女孩子,执着而干净的爱恋,或许会令你感动;也或许会令你反感——每次,都要浪费一秒钟的时间,去清除掉这些莫名其妙的垃圾。然而无论你心思如何,都从未回复过我...。Smile轻轻地按下发送,轻轻地将电脑合上,轻轻地抬起头来,满心满眼,溢着蒙蒙的迷茫...
就这样了么?就这样,画上休止符么?
有些想家。有些不舍。有些...悲伤的情绪涌上来...。
秋日的黄昏,SMILE一个人站在安静的音乐室里,古老的大铁格子窗外,满眼哗哗啦啦随风作响的杨树叶子,黄色,绿色,有的还会布着斑点的红...这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摘下眼镜向外望时,只看到透着阳光的淡淡的黄绿色的印子,这样的色彩,很像她喜欢的一个词,色彩斑斓。色彩斑斓,多么美好----这是等同于无忧无虑的字眼呀。
这是她最喜欢的时光,因为一到六点钟的时候,他总会准时在这几扇窗前走过。怀里抱着黑白相间的篮球,走路的时候,腰挺得直直的,目不斜视。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白皙的侧脸。他经过的时候,她总是隐隐地躲在窗边,低眉顺目。他绝对不知道我在里面,等他经过,她想。
他的脚步渐行渐远的时候,她凝眉思量:从三年级分班的那天起至今,已经认识他七年了呢。不知他有没有发现,我也同他一样,成长得如同花儿?既然,已共同走过了七年的时光,为何在这样的时刻,自己还是不能大方地走出去,对他微笑?
十五岁的秋季,是走得最快的季节,仿佛偶尔进溜进教室的秋日斜阳,只眨眼的工夫,就一晃而过。
高中三年,虽同是重点,虽在同一座小城,但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大家竟然一次都没有相见过。偶尔,她也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洒满夕阳的青砖小路上,那个风华正茂的英俊少年。她从未想过“分开”、“永别”这样的字眼。“妾发初附额,折梅庭前戏;郎骑竹马来...”很小的时候,她就熟识这首甬长的《长干行》。青梅竹马,老天既然可以让我们早早地相识相处这么多年,又怎会忍心让我这们分开呢?终有一天,我们会在一起,她一直这样认为。然而世事难料。
再见他的时候,她已经十九岁,没有读大学,她成了南方都市里最最普通的打工妹。而他已是大二,依然眉目清秀,英俊挺拔。秋末的黄昏里,他们在SHIRLY家碰到。他已懂得笑着问她可好,她却只能红着脸匆匆道声打扰,低头走掉。
他没有看到,她的眼睛里,满满的泪花。
她是如此的想念他,这样难得的重逢,就这样匆匆错过吗?或许他依然不知道,她有多么喜欢他。第一次,她开始怀疑,他与自己,还有可能吗?
是自自卑吧。她与他的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她知道,自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争强好胜的,不然为什么,不愿在一事无成的时候回家;不然为什么,在再见的刹那,最先涌出感觉是窘迫......
她缓缓地闭上眼睛,仿佛又看见,十五岁的秋日黄昏里,那个羞涩的女子,那个玉面的少年...。
再次南下。
她辞了原来安逸清闲的行政部文员的工作,进了一家小公司跑业务。没有经验,没有人脉,不懂人情世故...然而,是骨子里的坚强与倔强发了芽吧,这一坚持,就是四年。
四年里,一起长大的好友SHIRLY早已毕业来南方投奔她,都工作两年了,仍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拍拖,旅行,晃晃悠悠地工作;而她,不玩不闹不谈恋爱,短短四年,就跳到这家外企市场部经理的位置。
二十五岁的女子,貌美如花却始终清白如玉,只知工作读书,闲来无事除了和一些同事朋友逛街看戏就只是自己在家养花弄草,这样的年代里,这样的行为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那些总是碰一鼻子灰却始终不甘心的人啊...
连SHIRLY都不知道,她哪里是无爱,只不过他们都不是,那粒朱砂,明亮而冷艳的——朱砂——用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一个男孩子是不合适的吧,何况是他,这样一个刚毅阳光的真男子。然而“这是最后一封信,或者,留言。这几年,每月固定的邮件,一个女孩子,执着而干净的爱恋,或许会令你感动;也或许会令你反感——每次,都要浪费一秒钟的时间,去清除掉这些莫名其妙的垃圾。然而无论你心思如何,都从未回复过我...。Smile轻轻地按下发送,轻轻地将电脑合上,轻轻地抬起头来,满心满眼,溢着蒙蒙的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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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黄昏,SMILE一个人站在安静的音乐室里,古老的大铁格子窗外,满眼哗哗啦啦随风作响的杨树叶子,黄色,绿色,有的还会布着斑点的红...这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摘下眼镜向外望时,只看到透着阳光的淡淡的黄绿色的印子,这样的色彩,很像她喜欢的一个词,色彩斑斓。色彩斑斓,多么美好----这是等同于无忧无虑的字眼呀。
这是她最喜欢的时光,因为一到六点钟的时候,他总会准时在这几扇窗前走过。怀里抱着黑白相间的篮球,走路的时候,腰挺得直直的,目不斜视。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白皙的侧脸。他经过的时候,她总是隐隐地躲在窗边,低眉顺目。他绝对不知道我在里面,等他经过,她想。
他的脚步渐行渐远的时候,她凝眉思量:从三年级分班的那天起至今,已经认识他七年了呢。不知他有没有发现,我也同他一样,成长得如同花儿?既然,已共同走过了七年的时光,为何在这样的时刻,自己还是不能大方地走出去,对他微笑?
十五岁的秋季,是走得最快的季节,仿佛偶尔进溜进教室的秋日斜阳,只眨眼的工夫,就一晃而过。
高中三年,虽同是重点,虽在同一座小城,但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大家竟然一次都没有相见过。偶尔,她也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洒满夕阳的青砖小路上,那个风华正茂的英俊少年。她从未想过“分开”、“永别”这样的字眼。“妾发初附额,折梅庭前戏;郎骑竹马来...”很小的时候,她就熟识这首甬长的《长干行》。青梅竹马,老天既然可以让我们早早地相识相处这么多年,又怎会忍心让我这们分开呢?终有一天,我们会在一起,她一直这样认为。然而世事难料。
再见他的时候,她已经十九岁,没有读大学,她成了南方都市里最最普通的打工妹。而他已是大二,依然眉目清秀,英俊挺拔。秋末的黄昏里,他们在SHIRLY家碰到。他已懂得笑着问她可好,她却只能红着脸匆匆道声打扰,低头走掉。
他没有看到,她的眼睛里,满满的泪花。
她是如此的想念他,这样难得的重逢,就这样匆匆错过吗?或许他依然不知道,她有多么喜欢他。第一次,她开始怀疑,他与自己,还有可能吗?
是自自卑吧。她与他的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她知道,自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争强好胜的,不然为什么,不愿在一事无成的时候回家;不然为什么,在再见的刹那,最先涌出感觉是窘迫......
她缓缓地闭上眼睛,仿佛又看见,十五岁的秋日黄昏里,那个羞涩的女子,那个玉面的少年...。
再次南下。
她辞了原来安逸清闲的行政部文员的工作,进了一家小公司跑业务。没有经验,没有人脉,不懂人情世故...然而,是骨子里的坚强与倔强发了芽吧,这一坚持,就是四年。
四年里,一起长大的好友SHIRLY早已毕业来南方投奔她,都工作两年了,仍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拍拖,旅行,晃晃悠悠地工作;而她,不玩不闹不谈恋爱,短短四年,就跳到这家外企市场部经理的位置。
二十五岁的女子,貌美如花却始终清白如玉,只知工作读书,闲来无事除了和一些同事朋友逛街看戏就只是自己在家养花弄草,这样的年代里,这样的行为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那些总是碰一鼻子灰却始终不甘心的人啊...
连SHIRLY都不知道,她哪里是无爱,只不过他们都不是,那粒朱砂,明亮而冷艳的——朱砂——用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一个男孩子是不合适的吧,何况是他,这样一个刚毅阳光的真男子。然而“这是最后一封信,或者,留言。这几年,每月固定的邮件,一个女孩子,执着而干净的爱恋,或许会令你感动;也或许会令你反感——每次,都要浪费一秒钟的时间,去清除掉这些莫名其妙的垃圾。然而无论你心思如何,都从未回复过我...。Smile轻轻地按下发送,轻轻地将电脑合上,轻轻地抬起头来,满心满眼,溢着蒙蒙的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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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黄昏,SMILE一个人站在安静的音乐室里,古老的大铁格子窗外,满眼哗哗啦啦随风作响的杨树叶子,黄色,绿色,有的还会布着斑点的红...这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摘下眼镜向外望时,只看到透着阳光的淡淡的黄绿色的印子,这样的色彩,很像她喜欢的一个词,色彩斑斓。色彩斑斓,多么美好----这是等同于无忧无虑的字眼呀。
这是她最喜欢的时光,因为一到六点钟的时候,他总会准时在这几扇窗前走过。怀里抱着黑白相间的篮球,走路的时候,腰挺得直直的,目不斜视。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白皙的侧脸。他经过的时候,她总是隐隐地躲在窗边,低眉顺目。他绝对不知道我在里面,等他经过,她想。
他的脚步渐行渐远的时候,她凝眉思量:从三年级分班的那天起至今,已经认识他七年了呢。不知他有没有发现,我也同他一样,成长得如同花儿?既然,已共同走过了七年的时光,为何在这样的时刻,自己还是不能大方地走出去,对他微笑?
十五岁的秋季,是走得最快的季节,仿佛偶尔进溜进教室的秋日斜阳,只眨眼的工夫,就一晃而过。
高中三年,虽同是重点,虽在同一座小城,但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大家竟然一次都没有相见过。偶尔,她也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洒满夕阳的青砖小路上,那个风华正茂的英俊少年。她从未想过“分开”、“永别”这样的字眼。“妾发初附额,折梅庭前戏;郎骑竹马来...”很小的时候,她就熟识这首甬长的《长干行》。青梅竹马,老天既然可以让我们早早地相识相处这么多年,又怎会忍心让我这们分开呢?终有一天,我们会在一起,她一直这样认为。然而世事难料。
再见他的时候,她已经十九岁,没有读大学,她成了南方都市里最最普通的打工妹。而他已是大二,依然眉目清秀,英俊挺拔。秋末的黄昏里,他们在SHIRLY家碰到。他已懂得笑着问她可好,她却只能红着脸匆匆道声打扰,低头走掉。
他没有看到,她的眼睛里,满满的泪花。
她是如此的想念他,这样难得的重逢,就这样匆匆错过吗?或许他依然不知道,她有多么喜欢他。第一次,她开始怀疑,他与自己,还有可能吗?
是自自卑吧。她与他的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她知道,自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争强好胜的,不然为什么,不愿在一事无成的时候回家;不然为什么,在再见的刹那,最先涌出感觉是窘迫......
她缓缓地闭上眼睛,仿佛又看见,十五岁的秋日黄昏里,那个羞涩的女子,那个玉面的少年...。
再次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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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里,一起长大的好友SHIRLY早已毕业来南方投奔她,都工作两年了,仍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拍拖,旅行,晃晃悠悠地工作;而她,不玩不闹不谈恋爱,短短四年,就跳到这家外企市场部经理的位置。
二十五岁的女子,貌美如花却始终清白如玉,只知工作读书,闲来无事除了和一些同事朋友逛街看戏就只是自己在家养花弄草,这样的年代里,这样的行为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那些总是碰一鼻子灰却始终不甘心的人啊...
连SHIRLY都不知道,她哪里是无爱,只不过他们都不是,那粒朱砂,明亮而冷艳的——朱砂——用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一个男孩子是不合适的吧,何况是他,这样一个刚毅阳光的真男子。然而“这是最后一封信,或者,留言。这几年,每月固定的邮件,一个女孩子,执着而干净的爱恋,或许会令你感动;也或许会令你反感——每次,都要浪费一秒钟的时间,去清除掉这些莫名其妙的垃圾。然而无论你心思如何,都从未回复过我...。Smile轻轻地按下发送,轻轻地将电脑合上,轻轻地抬起头来,满心满眼,溢着蒙蒙的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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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最喜欢的时光,因为一到六点钟的时候,他总会准时在这几扇窗前走过。怀里抱着黑白相间的篮球,走路的时候,腰挺得直直的,目不斜视。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白皙的侧脸。他经过的时候,她总是隐隐地躲在窗边,低眉顺目。他绝对不知道我在里面,等他经过,她想。
他的脚步渐行渐远的时候,她凝眉思量:从三年级分班的那天起至今,已经认识他七年了呢。不知他有没有发现,我也同他一样,成长得如同花儿?既然,已共同走过了七年的时光,为何在这样的时刻,自己还是不能大方地走出去,对他微笑?
十五岁的秋季,是走得最快的季节,仿佛偶尔进溜进教室的秋日斜阳,只眨眼的工夫,就一晃而过。
高中三年,虽同是重点,虽在同一座小城,但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大家竟然一次都没有相见过。偶尔,她也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洒满夕阳的青砖小路上,那个风华正茂的英俊少年。她从未想过“分开”、“永别”这样的字眼。“妾发初附额,折梅庭前戏;郎骑竹马来...”很小的时候,她就熟识这首甬长的《长干行》。青梅竹马,老天既然可以让我们早早地相识相处这么多年,又怎会忍心让我这们分开呢?终有一天,我们会在一起,她一直这样认为。然而世事难料。
再见他的时候,她已经十九岁,没有读大学,她成了南方都市里最最普通的打工妹。而他已是大二,依然眉目清秀,英俊挺拔。秋末的黄昏里,他们在SHIRLY家碰到。他已懂得笑着问她可好,她却只能红着脸匆匆道声打扰,低头走掉。
他没有看到,她的眼睛里,满满的泪花。
她是如此的想念他,这样难得的重逢,就这样匆匆错过吗?或许他依然不知道,她有多么喜欢他。第一次,她开始怀疑,他与自己,还有可能吗?
是自自卑吧。她与他的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她知道,自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争强好胜的,不然为什么,不愿在一事无成的时候回家;不然为什么,在再见的刹那,最先涌出感觉是窘迫......
她缓缓地闭上眼睛,仿佛又看见,十五岁的秋日黄昏里,那个羞涩的女子,那个玉面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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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辞了原来安逸清闲的行政部文员的工作,进了一家小公司跑业务。没有经验,没有人脉,不懂人情世故...然而,是骨子里的坚强与倔强发了芽吧,这一坚持,就是四年。
四年里,一起长大的好友SHIRLY早已毕业来南方投奔她,都工作两年了,仍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拍拖,旅行,晃晃悠悠地工作;而她,不玩不闹不谈恋爱,短短四年,就跳到这家外企市场部经理的位置。
二十五岁的女子,貌美如花却始终清白如玉,只知工作读书,闲来无事除了和一些同事朋友逛街看戏就只是自己在家养花弄草,这样的年代里,这样的行为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那些总是碰一鼻子灰却始终不甘心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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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最喜欢的时光,因为一到六点钟的时候,他总会准时在这几扇窗前走过。怀里抱着黑白相间的篮球,走路的时候,腰挺得直直的,目不斜视。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白皙的侧脸。他经过的时候,她总是隐隐地躲在窗边,低眉顺目。他绝对不知道我在里面,等他经过,她想。
他的脚步渐行渐远的时候,她凝眉思量:从三年级分班的那天起至今,已经认识他七年了呢。不知他有没有发现,我也同他一样,成长得如同花儿?既然,已共同走过了七年的时光,为何在这样的时刻,自己还是不能大方地走出去,对他微笑?
十五岁的秋季,是走得最快的季节,仿佛偶尔进溜进教室的秋日斜阳,只眨眼的工夫,就一晃而过。
高中三年,虽同是重点,虽在同一座小城,但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大家竟然一次都没有相见过。偶尔,她也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洒满夕阳的青砖小路上,那个风华正茂的英俊少年。她从未想过“分开”、“永别”这样的字眼。“妾发初附额,折梅庭前戏;郎骑竹马来...”很小的时候,她就熟识这首甬长的《长干行》。青梅竹马,老天既然可以让我们早早地相识相处这么多年,又怎会忍心让我这们分开呢?终有一天,我们会在一起,她一直这样认为。然而世事难料。
再见他的时候,她已经十九岁,没有读大学,她成了南方都市里最最普通的打工妹。而他已是大二,依然眉目清秀,英俊挺拔。秋末的黄昏里,他们在SHIRLY家碰到。他已懂得笑着问她可好,她却只能红着脸匆匆道声打扰,低头走掉。
他没有看到,她的眼睛里,满满的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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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缓缓地闭上眼睛,仿佛又看见,十五岁的秋日黄昏里,那个羞涩的女子,那个玉面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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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里,一起长大的好友SHIRLY早已毕业来南方投奔她,都工作两年了,仍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拍拖,旅行,晃晃悠悠地工作;而她,不玩不闹不谈恋爱,短短四年,就跳到这家外企市场部经理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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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脚步渐行渐远的时候,她凝眉思量:从三年级分班的那天起至今,已经认识他七年了呢。不知他有没有发现,我也同他一样,成长得如同花儿?既然,已共同走过了七年的时光,为何在这样的时刻,自己还是不能大方地走出去,对他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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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他的时候,她已经十九岁,没有读大学,她成了南方都市里最最普通的打工妹。而他已是大二,依然眉目清秀,英俊挺拔。秋末的黄昏里,他们在SHIRLY家碰到。他已懂得笑着问她可好,她却只能红着脸匆匆道声打扰,低头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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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里,一起长大的好友SHIRLY早已毕业来南方投奔她,都工作两年了,仍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拍拖,旅行,晃晃悠悠地工作;而她,不玩不闹不谈恋爱,短短四年,就跳到这家外企市场部经理的位置。
二十五岁的女子,貌美如花却始终清白如玉,只知工作读书,闲来无事除了和一些同事朋友逛街看戏就只是自己在家养花弄草,这样的年代里,这样的行为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那些总是碰一鼻子灰却始终不甘心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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