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血迹”_700字
文章摘要:六年级作文700字:怎么写好奇怪的“血迹”700字作文?在森林里,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森林里有一条法则:凡是到小溪边喝水的动物都不能大开杀戒。一天,小鹿绵绵来溪边喝水,偶然之间,发现了几滴“血”。她就抛下碗,四蹄撒开,慌慌张张地跑走了。她跑到森林警局去请侦探专家——白兔小姐贞贞。以下是冯艳玲写的《奇怪的“血迹”》范文;
- 作者:冯艳玲
- 班级:小学六年级
- 字数:7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8段叙写
- 更新:2024年11月05日 05时47分
在森林里,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森林里有一条法则:凡是到小溪边喝水的动物都不能大开杀戒。
一天,小鹿绵绵来溪边喝水,偶然之间,发现了几滴“血”。她就抛下碗,四蹄撒开,慌慌张张地跑走了。她跑到森林警局去请侦探专家——白兔小姐贞贞。
贞贞戴上白手套,穿上长靴,头上戴了一顶花草帽,上面系着一个紫色的蝴蝶结,如果蝴蝶结被摘下的话,帽子就会喷出黄火焰,也就是求救信号。拿上她的侦探宝贝——粉柄、蓝镜框的放大镜。就跟着绵绵来到了溪边。
“绵绵,你确定是血迹没看错吗?可,威武的狮王‘雄霸’已经拟定了一条法则呀!竟会有如此胆大包天的动物,真难想像!”贞贞边走边问。绵绵连声、胆战地回答“是...是的,贞贞小...姐。是我亲...亲眼...瞧见。”说话间,她们就来了“案发地”——溪边。
贞贞用放大镜仔细地看了看,那“血迹”不太像,她疑惑地想了想:咦?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似血迹,又非血迹。我必须弄明白。贞贞又看了看四周,一路上都沿有“血迹”。于是,她一路沿着“血迹”向前探察,想尽早找到“凶手”。可是,绵绵太害怕了,自己先走了。这时,“血迹”沿到一个黑乎乎的洞穴旁便不见了。
“我一定要查出真相,找到‘凶手’”贞贞抱着坚定的决心走进了洞穴。一路上,贞贞觉得这洞穴很像狐大娘的家。
走着走着,贞贞就发现不远处有灯光。便大胆走上前去看看,原来,是狐狸大娘的女儿——狐月月,在溪边吃了一个西红柿,由于吃得太急,不小心汁水沾到了衣裙上,也滴到草地上。于是,狐月月回家找肥皂想洗掉它。却被想喝水的绵绵误认为是血迹,才闹出这些笑话。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分析,想清楚后再做结论也不迟。千万不要再闹出笑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