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乐趣_500字
文章摘要:四年级作文500字:怎么写好读书的乐趣500字作文?盼到了,盼到了,期待已久的暑假到来了,我终于有时间做我自己喜欢的事情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书,可是由于平时上学的时候要努力学习老师教授的知识,所以那些我喜欢看的书平时都没有时间看,终于暑假到了,每天我都会拿起我的书,坐在我的书桌上聚精会神地看起来,有的描写让我身临其境,有时会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而默默流泪叹息,有时会感慨作者的才华横溢和他精妙绝伦的文笔。以下是冯晨洋写的《读书的乐趣》范文;
- 作者:冯晨洋
- 班级:小学四年级
- 字数:5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5段叙写
- 更新:2021年01月19日 20时40分
盼到了,盼到了,期待已久的暑假到来了,我终于有时间做我自己喜欢的事情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书,可是由于平时上学的时候要努力学习老师教授的知识,所以那些我喜欢看的书平时都没有时间看
,终于暑假到了,每天我都会拿起我的书,坐在我的书桌上聚精会神地看起来,有的描写让我身临其境,有时会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而默默流泪叹息,有时会感慨作者的才华横溢和他精妙绝伦的文笔.
沈石溪笔下的疯羊血顶儿教会了我一种与众不同的坚强.血顶儿刚刚生下来是一只平平凡凡的羊,它却在出生时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血顶儿的妈妈猴戏刚生下血顶儿,一只黑母狼光顾了羊群,盘羊的幼稚态有半个小时左右,而十几分钟就可已奔跑了,可幼稚态还差两分钟,黑母狼就扑了进来......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无畏的精神!
我想借用歌德所说的一句话来形容我读书后的感受,那就是:"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与很多高尚的人交朋友."读了这么多我喜欢的书之后,我觉得自己的境界也提升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