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如果爱有天意_3500字
文章摘要:高三想像作文:怎么写好半生缘:如果爱有天意3500字作文?半生缘:如果爱有天意<1>C城的夜晚,不是很闹,霓虹灯就那么静静的,在那里思考着自己的问题。谁会注意到呢。有一个女孩,就像一段时间一样,静默的伫立在那里,让所有的事情和人都穿透自己,丝丝缕缕,最后灰飞烟灭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比喻但是,当一个人安静下来的时候,她可以,忘记她还存在于这个世界张爱玲的话在她的心里一遍一遍的过电影似地放着“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长满了虱子”她的生命是不是这样的呢。以下是罗闰涵写的《半生缘:如果爱有天意》范文;
- 作者:罗闰涵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3500字作文
- 体裁:想像
- 段落:分67段叙写
- 更新:2022年03月07日 01时30分
半生缘:如果爱有天意<1>
C城的夜晚,不是很闹,霓虹灯就那么静静的,在那里思考着自己的问题。
谁会注意到呢?有一个女孩,就像一段时间一样,静默的伫立在那里,让所有的事情和人都穿透自己,丝丝缕缕,最后灰飞烟灭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比喻
但是,当一个人安静下来的时候,她可以,忘记她还存在于这个世界
张爱玲的话在她的心里一遍一遍的过电影似地放着“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长满了虱子”
她的生命是不是这样的呢?
那些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男孩子们。现在过得还好么?
也许,好不好已不重要了,只是那些个故事,就得这样搁浅了么?
我不是一个仁慈的人,之所以想写下她的故事,是想告诉自己,永远不要成为那个她,如果爱有天意,有一种爱是无法割断的。
这是个越来越发达的城市,像中国所有的城市一样,那里有的这里也有,像所有故事一样,该发生的总会发生的。
人总是很怀旧的,尽管她已经可以坚强到忘记所有,某时某刻,人总会脆弱的不堪一击,禁不住的怀旧,这是人的悲哀。
她很喜欢蜡烛,像所有从小走过来的孩子一样,看着滚烫的蜡烛熔成蜡水,一滴一滴的滴在自己的手上,皮肤被刺痛的感觉是小时候的欢欣,那是一种永不会忘记的快乐,人这一辈子,也许回过头来看,只有这小时候才是真真切切的吧!只可惜的是,这真真切切的时候就那么一晃就过了,没留下记忆也没留下痕迹,不是不想记住,只是时间不允许而已。
谁又会知道呢?
那些个词人诗人真是伟大,他们能够看着这蜡烛,伤怀到不能自已,能够把蜡烛当做眼泪,这该是多么美好的比喻,只是她到十五六岁的时候才开始理解个中滋味,也许,真的有泪流到完的那一天呢?
她慢慢的长大了,经历了她的小学,她遇到了两个男孩子,一个叫昰的小男生和一个叫栤的孩子,他们同桌的那些时候真是过得太快乐,6年一晃就过去了,她还记得她穿着连衣裙在公园的草坪上和他们追逐,昰一脸通红的把用柳叶条编的草戒指送给他,站在那个时空下的昰和她,昰不好意思的跑开了,她在他身后大喊:“你要给我戴上吖!”昰跑开了,他太紧张了,没听见她的呼喊,栤从身后抱住了她,她一脸茫然的看着栤,眼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她本来是想抱着栤大哭一场的,她没有,自己走开了,到现在她也不知道,她是哪来的那么大的勇气,一个人,走回了家。
周末过得太快,一个星期就那么不想来还是来了,她还记得从她们的座位走过时的心情,她坐在了隔他们最远的一个位置,是她自己主动跟老师要求的,小时候的孩子都想坐在前面和中间,只有所谓的坏学生才被遗忘在后面,她,一个好学生,提出这种要求,老师除了惊讶,当然还很高兴,终于为找到坐在后面管那些坏学生找到了一个好人选。
她以前对坏学生是嗤之以鼻的,和他们坐在一起后,她才发现他们也是那么的有趣,她和他们很快就打成了一片,小时候人的记忆是惊人的差或惊人的好的,她很快就忘记了昰和栤那天的事,现在的她只是知道和后面的男生们一起打架,一起逗女生,一起抵抗老师,一起做作业,一起把颜料涂在脸上,一起唱歌跑调.....
她不再是百分百的乖乖女了,直到...
那堂数学课上,小涛不停的用手搂住她的肩膀,全班的心思都没在新学的图形上,看着小涛一脸满足,她默然,抬头的那一瞬,她看见了昰和栤的眼神,那种冷冷的心痛..
还那么小,她好像是突然懂得了什么似地,她狠狠的拿下了小涛的手,起身走了,留下惊愕的不知情的数学老师,以及满脸无辜的小涛。现在她知道,她不该那么伤害小涛的,那只是游戏,对这群孩子来说,当时,她并不这么想,一个人在学校里走,碰到了大队部的老师,像他请了假,她遍一个人玩去了,真是,那个时候的人,心思简单的不行,刚刚还很气愤,一会儿就玩得天昏地暗。
后来,她又坐了回来,老师说她管不好他们,反倒让他们更加嚣张,以前只是课后闹,现在课上也闹,她又坐在了昰和栤的中间,她和他们一起好好学习,每个周末,他们会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博物馆,昰会帮她拧开饮料盖,看着她喝下去,栤会给她买冰激凌,帮她小心翼翼的撕开包装....他们会讨论各种各样的漫画,她只是听着,即使她对漫画并不感兴趣。他们也会一起讨论抗战的时候的事,像个孩子一样的“如果..”来“如果..”去。那段时间,挤公交车都显得那么的美好。
她甚至一度认为,他们是她的守护天使,永远不会离开的那一种,他们中会有她的真命天子,只是,上天喜欢纯真的孩子却不会眷顾她的,上帝喜欢每一个孩子,他要让每个孩子都经历痛苦与分离,而不仅仅是让他们充满快乐。
6年后,这一段情就以没有理由的理由搁浅了。
他们去了不同的学校,认识了不同的人,开始了不同的故事,现在偶尔在看到,一声叹息,无限感慨.....
原来,那只是友谊,过了火的友谊,纯真、唯美
却不适合永远拥有....
半生缘:如果爱有天意<2>
也许,小学的时候是因为人们不容易记得,记忆力里有一种本能的选择性,选择的往往是忘记,这也就是那些大人们对小学无所谓态度的原因了,有一天,我们也会像他们那样,对比我们小的孩子所经历的童年置之不理的。
但是,从进入初中开始,记忆就像一颗种子,一滴雨一阵风就可以让它抽枝发芽,长得放肆狂妄..
很多人都对初一情有独钟,三年过往,再回首时,往往觉得美好的是初一,而她却始终认为,初三,也许她生命中最重要最轻狂的年华,在青春的日记本里,独自散发着幽香,不管在哪里都闻得到,而且不需要多余的解释
说起初中,人们会联系到自己的初吻初恋,想到自己第一次喜欢的人,想到自己第一次牵起别人的手,想到第一次被别人拥抱在怀里的感觉,想到....
想到很多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虽然我们也许再努力也想不起来当时的主角是谁了,但是那种感觉,心里突然微微的颤抖是改变不了的。
9月1号,开学第一天
冲过很挤的人群,起初还没到学校就已经听见很吵很吵的响声,各种各样的人在发出各种各样的音乐,很有活力的感觉,第一次踏进那个不大的校门,有一点点惊喜和失望。
校门很小,一点也不壮观,但是却很精致,干干净净的样子,看起来很秀气,谁又会想到在校门口走走停停想过多少事,发生了多少事呢。
好不容易才找到所在的班级,走进去就被一群陌生的面孔给吓到了,一群孩子长得不像大人不像孩子,怪怪的,不安分的坐在一起,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其实加起来也就那么几句话
在走廊上,她遇到了小益,小益看见她,蹦出了一句,“我和她在一班呀!这个班肯定是重点班”
这是那天她到后来唯一还记得的片段之一,这句话在她的三年初中生活里无数次鼓励过她,只是这是她从没像人提起的事之一
班主任在她登记的时候对她说,“你就是xxx啊!以后就是班长了。好不?”
其实她是又些许迟疑的,她所梦想的是学生会主席,在不到3秒的停顿后,她很肯定的说了一句:“好啊!”
这两个字幸亏当时说了出来,不然会后悔一辈子的
过了一会,班主任,到她站起来,班主任放高了声调“这就是班长”
她一脸腼腆的样子站了起来,站在中间,大家都望着她,她觉得就像看怪物一样,特别是那些成绩好的同学
后来,听小谢说,她很不满,她为什么不能当班长,小谢还说,当时她站起来的时候真的好孩子气的样子,好天真腼腆,完全和后来那个“叱咤风云”雷厉风行的班长不相符
看得出来小谢完全不掩饰的羡慕,但是她却不太记得了。
第一天报名,大家都不认识,一个人默默的来,默默的走
就像我们最后一天那样
第一次是因为不认识
如果我们起初走进的不是一个班,我们没有一起过三年,那么也就不会演出着“伤金悼玉”的戏了......
上帝总是这么捉弄人的
开学后的几天,日子过得很快,每天也很惊奇的看待周围的一切事物,就连班长每天需要去登分栏打勾也觉得很无聊却很好玩,谁知这勾一打就是三年,慢慢的,班长们都默契到,一打就全部打完,一黑板的勾,看起来还是很舒服的。
班上的男同学,和他们的关系不知不觉的就好了起来,属于那种慢火慢焙型的,慢慢的,大家就那么熟了,不管对自己还是对别人,不知不觉的好了起来
初一的成长很慢很慢。也不太记得,总觉得是荣耀开始的地方,充满的第一次的欣喜,而越到了初二初三,便是习以为常了,对某一种东西要习以为常是不容易的,特别是荣誉这个多少人为此葬身的东西.
荣誉是从主持开始的,当班长,也是从主持之后得到肯定的
那天下午,按照学校小黑板上的通知,我们都去了学校科教楼一楼的多媒体教室参加选拔,班上就我一个人,孤零零的,走进去的时候,看见黑压压的一片,百感交集。那时候也是自信的可以,根本没想到会不会选上这类问题,整个就是去玩的..
进去后,坐在一个女生的旁边,当然,几眼就认出,她就是刘思嘉姐姐,当初还没开学就在学校光荣榜上榜首的优秀学生,我还一本正经的对坛子说“看着吧,我一定要比她混的好”
这就是我初中的理想吧,和她交谈免不了和她旁边的某男生吵架,而最后,他竟然成了我的搭档——ZL
老师给每个人发了一篇一模一样的文章——朱自清的《春》,要我们自己选自己最喜欢的一段,我好像是选了一段大家不怎么选的又长又不是很抒情的一段,那时候根本不懂要怎么选,只知道那一段是最喜欢的。
时间也过得很快,在墨绿色窗帘笼罩下的多媒体教室,空气湿湿的,好像湿得都可以看见青苔了,教室里很暗吧,记得老王,老戴还有年轻的和我们一样第一次来到十三中的张老师 ....坐在第一排,也不记得说了些什么了,反正一会就读完了,径直走了,出去看见明亮的天空,海阔天空,未来就好像很明了似的。
三天后,我、蔡蕾、胡芳琴成了最后剩下的三个女孩,最后,老王决定还是留下了我,从那天中午开始,我就和剩下的三个人一起开始主持了,也不记得用了多少个中午,用坏了多少主持词,每个中午都是那么的好玩,每天在政教处,在科教楼,在办公楼...渡过了生平第一次因为主持而欢喜的时光,认识了ZL,认识了刘思嘉姐姐。还有那个忘记了名字的哥哥。善忘的本事还是一点没改
十月一号前一天的合唱节总是那么得好玩,还记得,98班那首《军民大生产》硬是笑到无语,也成了我们最high的一次合唱节,后来的《友谊地久天长》和《美丽的草原我的家》都是我选的了吧,总觉得唱的酸酸的,尽管是那么悠扬的歌,面对离别,没有人会开心得起来,包括我们这种刀子嘴豆腐心的青春无敌聪明98人.
还记得,十月一号以前,我们要午睡么?
没有一天睡着了的,幸好,每天我都可以不睡,有些扛不住的孩子,午睡玩,上课睡,大家一起睡的时候,天真的可以,那时候,那么一丁点高,后来老许讲起身高,老是会说:你们初一的时候还不是那么点点高,现在这么高了,都慢慢大了啊,“然后是一脸的感慨
而今,我们也是一脸的感慨
却还在愁不够大不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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