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的故事_2000字
文章摘要:我和谁作文2000字:怎么写好我和他的故事2000字作文?这是一个关于爱和情谊,相遇和分离,还有一个平凡却倔强的小女生的故事。一一题记 (开篇开门见山用题记的方式揭示了故事的内容。) (一) 失去一切并不可怕,怕只怕我们抵挡不住回忆。我最喜爱的女作家这样说道。春去冬来。以下是刘宵露写的《我和他的故事》范文;
- 作者:刘宵露
- 班级:小学五年级
- 字数:2000字作文
- 体裁:叙事
- 段落:分7段叙写
- 更新:2022年12月21日 23时58分
这是一个关于爱和情谊,相遇和分离,还有一个平凡却倔强的小女生的故事。 一一题记 (开篇开门见山用题记的方式揭示了故事的内容。) (一) 失去一切并不可怕,怕只怕我们抵挡不住回忆。 我最喜爱的女作家这样说道。 春去冬来。 有些时候我经常望着窗口,企图从那里看出点什么来。比如说,我根本没有和他分离。 请不要怀疑,我们真挚的友谊,纯洁的情谊。 有很多时候,我都认为自己是很自私的,自私到让人唾弃。我多疑巨敏感,哪怕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足以让我疑神疑鬼,哪怕是一点点的呵责,也会让我恼羞成怒。 拥有这样性格的人,至少我,是不应该、也不配有什么知心而长久的朋友的。
至少我从未有过较长久的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皆因我的性格而感到厌烦和恼怒。 他们都有一点很相像的地方一当友谊结束时,都能潇洒地说L一句:她那个人呐一 可是,那令人恼怒的我的性格.只会使我把事情搞得更糟。比如说,当昔日朋友与我行同陌路,或被降为点头之交时,我那难掩的不屑眼神总是会将别人激怒。从此,两人的关系更是不言而喻。 于是,我只好自嘲地撇一撇嘴角r。 (因为自己的性格,主人公一度失去朋友,失去友谊。“自嘲地撇一撇嘴角”看似潇洒却无奈。引用自己最喜爱的女作家的一句话,写出了作者对友谊的渴望。)
聪明的你,请你告诉我:如果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与他相遇、相交、相知,他身体的剪影会像现在这样,如烙在铁柱上一般烙在我的心头上,久久不会也不曾褪色吗? (烙在心头的剪影从何而来,引起读者对下文的关注。) 聪明的,“旁观者清”的你,能告诉我答案吗? 冬去春来。 (照应前文春去冬来,时空因此而转变。) 我是早已记不清我们的初次相遇了,即使我为此又慌又急,即使我对自己又气又恨。 那也只不过是徒劳。那片似模糊似空自的记忆,似乎在嘲讽着我的宿命。 不管,沙漏对我的乞求不理不睬,继续滴啊滴地过了多少时间,我始终都忘不了他那无辜的眼睛和眼中时常一闪而过的顽皮的光芒,像一片阳光似的瞬间点亮了他的整张脸,他深深的酒窝,自白的小虎牙,瞬间都变得十分招人疼爱了。
(外貌描写运用了比喻手法,人物形象更鲜明。) 他的耳朵里时常塞着Mp3的耳机,随着音乐,用白哲的仑指轻轻地有节奏地敲着课桌。他小幅度地摆动着身体,嘴角轩轻上扬,永远是一副乐天派的样子。他说他喜欢坐在窗边,因为那样可以眺望到远方。 (动作描写同样出色。) 有很多时候,我都无意识地模仿着他,自从他离开后。 平时总一起玩的朋友时常感慨地对我说:有时走进教室还以为是他坐在那个位置L听歌呢。现在想起来,以前在一起的时候,真是恍若隔世。 是啊是啊,恍若隔世啊。我失神地反复咀嚼着这个陌生的词。然后重新戴上耳机。 (作者从其他朋友的角度及自己的心理和动作写活了忧如隔世的感觉。)
他那样地赫人,那样地顽皮。可是,为什么我想起他,就会想起张韶涵新歌中的一句歌词:Oh. You are the sunshine in my life, but I don't really know.你是我生活中的阳光,但我并不是真的懂。为什么我还是会Ih不住地喜欢他 (青春的A懂。) 亲爱的朋友,请别误会我说的喜欢。亲爱的朋友,聪明如你,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春去冬又来。 (时空也是本文转换的线索。) 坐在窗边,和朋友聊着天。朋友偶一提到他,说:“你还记得吗?他曾经追着你在满校园里跑啊。” 我一抿嘴,差点笑出声来。片刻后,心却又充满惆怅。对,是惆怅,那是我儿时不懂的陌生情感。现在却不由自主地学会了。 想起那时的傻事,心情难免更复杂了。 还记得当时,是很容易得禽流感的非常时期。干是,学校组织每天中午喝中药。 如今我都还记得,那个黑糊糊又臭又苦的中药。说实话,我宁肯给我打一针,也好过天天喝这个东西。 于是很自然的,我每天都会偷偷倒掉它。事实证明,古人的话确实不错,他们说,“纸包不住火”。
被他发现了这个小秘密,虽然那时候不熟悉,不过我也懒得掩饰了,反而大大方方地承认了。记得当时我这么说:“没错,我就是倒药,怎么样啊?” 见我如此坦荡荡的,他反倒显得局促了。他试图对我讲道理:“你怎能倒掉药呢?它对身体有好处啊。” 我回敬了他一句:“真鸡婆。”便转身离开了。 可是,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更是让我不耐烦。他逼着我喝药,我当然是不会喝的。于是,我走到哪里,他便拿着杯子跟到哪里。看着我讨饶的神情,他总是咧开嘴笑得很坏。然后把药塞到我手里。 后来,我一瞧见他拿着杯子向我走来,撒开脚丫子就开始跑。记得有一回尤其过分,我一直跑一直跑,直到最后跑不动了,他才慢慢从后面走过来,把杯子塞给我。轻声喘着气说33 分钟4秒啊。看不出你还是个运动健将啊,小姐。” (两人戏剧化的结识萌生了令作者铭刻的友谊。) 我一拍他的肩膀说:“好,我喝就是了,难道我还怕这药吗?” 我一口气喝下了药。心里琢磨着:这家伙,真够辈的。 令他吃惊的是,我向他郑重其事地伸出了手,笑着说:“正式交个朋友吧。” 他一怔,一边抿着嘴笑着说:“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一边也郑重其事地和我握一r握手。 那一瞬间,那深深的酒窝,可爱的小虎牙,闪闪亮亮的眼眸,在不经意间落人了我的眸子里。 (与其他章节不同,本段文字更加活泼。)
我想,我的故事快要落幕了,也应该落幕了。 所有故事的结局似乎都很简单。我的似乎是例外。 冬去春又来。 亲爱的朋友啊,不要追问故事的结局。我只知道,他走了。大摇大摆地走了,带走了我生活中的阳光。虽然并不是唯一,却像是觉得始终忘了什么,少了什么似的。 现在的我,不难想象。坐在窗边,耳朵里塞着耳机,用勾起的食指轻轻地、有节奏地敲打着桌子。 我一晃神,似乎又看到,那个总让我想起“the sunshine in my life”的男生。 当回神时,忍不住自嘲,他离开了啊。 是啊是啊,他早离开了。离开了这座城市,离开了这所学校,离开了......我...... 这个故事可不可以没有结局?因为,因为我仍在期盼着,下一次的相遇。 他离开了,徒留我独自一人,看着窗外,叶落又生,冬去春又来。 (冬去春又来,又是一个轮回。青春记忆中的快乐与伤感随着期盼反复上演。故事并没有结束......)